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內蒙古自治區總隊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內蒙古自治區總隊,簡稱武警內蒙古自治區總隊,是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省級總隊,是副軍級單位,隸屬於武警總部。其主要執行治安維持、民防警衛、處突維穩等任務。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內蒙古自治區總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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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時期 | 1996年至今 |
國家或地區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種類 | 武警內衛部隊省級總隊 |
功能 | 治安維持、民防後備、要塞守備 |
直屬 | 武警總部[1] |
駐軍/總部 |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 |
專用顏色 | 橄欖綠 |
指揮官 | |
司令員 | 劉會成 武警少將 |
政治委員 | 肖方舉 武警少將 |
歷史
1966年6月,中國人民公安部隊內蒙古自治區總隊改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警衛師,隸屬於軍隊建制。1983年2月,該部改稱「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內蒙古自治區總隊」,為正師級單位,隸屬於武警總部和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建制。1995年,國務院、中央軍委發出《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調整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領導管理體制的決定》,升級為副軍級[2]。2017年,根據《關於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改革期間暫時調整適用相關法律規定的決定》,武警內蒙古自治區總隊不再接受武警總部、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雙重領導,改為直接受武警總部領導[1]。
參考文獻
- ^ 1.0 1.1 李孟展. 武警指挥权将直属中央军委 机构精简重质量效能. 大公網. 香港. [2017-11-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1-07) (中文(中國大陸)).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调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管理体制的决定. 110法律法規. 北京. [2017-11-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1-07) (中文(中國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