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證
簡介
1988年12月15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聯合發出通知,自1989年1月1日起啟用「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證」與「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幹部證」。[1]
1998年10月,1998式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證、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幹部證開始使用。2016年7月1日,中國人民解放軍正式換發啟用2016式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證、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幹部證,兩證均由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幹部局監製。[2]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證是中國內地有效身份證件之一。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持該證一般可以享受免費乘坐城市公共交通等優待。[3][4]
參考文獻
- ^ 历史上的今天:2002年12月15日. 解放軍報. 2002-12-15 [2013-12-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19).
- ^ 全军7月1日起换发启用2016式军官证和文职干部证. 搜狐. 2016-07-01 [2016-09-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9-18).
- ^ 大陆居所和有效证件成为预订奥运门票条件. 新浪. 2007-03-09 [2013-12-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5-16).
- ^ 关于印发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交通优待的通知. 嘉興市民政局. 2007-11-16 [2013-12-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