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英語: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CIETAC),簡稱「貿仲委」,是設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內的受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爭議案件的常設商事仲裁機構。
簡介
根據1954年5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第215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內設立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的決定》,1956年4月成立「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1]
1980年2月26日改名為「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受理案件的範圍擴大到有關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外國來華投資建廠、中外銀行相互信貸等各種對外經濟合作方面所發生的爭議。[2]
1988年6月21日國務院《關於將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改名為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和修訂仲裁規則的批覆》,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改為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2000年,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同時啟用中國國際商會仲裁院的名稱。
機構設置
- 秘書局
- 仲裁院
- 專家諮詢委員會
- 案例編輯委員會
- 仲裁員資格審查考核委員會
- 發展委員會
國際公約
《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1958年《紐約公約》)於1987年對中國生效,中國作出了商事保留和互惠保留。
仲裁規則
貿仲委第一套《仲裁程序暫行規則》制定於1956年,之後於1988年、1993年、1995年、1999年、2005年和2012年進行了修改,其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與國際上主要仲裁機構的仲裁規則基本相同。
參考文獻
- ^ 贸仲委及其分会的法律地位和历史沿革. [2017-02-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07).
- ^ 1980年2月26日國務院《關於將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改稱為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