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允中(1590年—1631年),字文開,號點蒼浙江杭州府仁和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何允中
大明湖廣漢中府推官
籍貫浙江杭州府仁和縣
字號字文開,號點蒼
出生萬曆庚寅十月十三日
逝世崇禎四年辛未
出身
  • 萬曆四十三年乙卯科舉人
  • 天啓二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浙江鄉試第五十四名舉人[1]天啓二年(1622年)壬戌科會試第三十一名,三甲第七十八名進士。本年授福建邵武縣知縣,五年(1625年)因官員考察免職,七年補順天府檢校丁憂去職。崇禎三年(1630年)補揚州府檢校,升漢中府推官,次年卒於任上[2]

著作

編有《廣漢魏叢書》。[3]

參考文獻

  1. ^ 《浙江通志》
  2. ^ 《天啓二年壬戌科進士履歷便覽》:何允中,點蒼,詩四房,庚寅十月十三日生。仁和人。乙卯五十四名,會三十一名,三甲七十八名。工部政,本年授福建邵武知縣,乙丑考察,丁卯補順天府檢較,丁憂。庚午補楊州府,庚午升漢中府推官,辛未卒於任。曾祖景清。祖相。父渙。
  3. ^ 翟艷芳. 《漢魏叢書》版本流變. 圖書館學刊. 2015, 37 (06): 123-126. 
官銜
前任:
袁崇煥
明朝邵武縣知縣
1622年-1625年
繼任:
車應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