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給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
供給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初期對部分工作人員實行的免費供給生活必需品的一種分配製度。供給範圍包括個人的衣、食(分大、中、小灶)、住、行、學習等必需用品和一些零用津貼,還包括在革命隊伍中結婚所生育的子女的生活費、保育費等。
這種制度起源於中國共產黨早年實行的軍事化的供給制集體生活,服務於常年的戰爭。供給制是一種平均分配的形式,帶有戰時共產主義分配製度的性質,是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1950年~1954年,約有10%的職工(主要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行供給制。除生活必需品外,發放少量津貼。津貼沿用舊例,稱「薪水」[1]:145。
1952年對實行供給制的人員統一增加津貼,津貼標準按工作職務確定,從而擴大了分配上的差距。1954年改行供給標準稍高的包幹制,即由國家發給一定數量的實物和貨幣,由領取者自由支配使用。1955年,取消供給制和包幹制,全部實行工資制度。但伴隨着這種制度出現的特供制度,則保留至今。
參考文獻
- ^ 沈小仙. 禄·俸·秩·穀·薪. 《辭書研究》 (上海市: 上海辭書出版社有限公司). 2007, (2007年第1期): 143–145 [2024-08-26]. ISSN 1000-6125. doi:10.3969/j.issn.1000-6125.2007.01.022 (簡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