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昌
保昌(滿語:ᠪᠣᠣᠴᠠᠩ,穆麟德轉寫:boocang,1774年—1850年),字禹言,滿洲正藍旗人,費莫氏,清朝官員。
生平
官學生出身,以禮部筆帖式入仕。嘉慶十二年(1807年)升禮部主事,歷員外郎、山海關監督,遷郎中。嘉慶二十二年(1817年)升內閣侍讀學士。道光元年(1821年)授頭等侍衛,駐藏幫辦大臣。道光六年(1826年)署大理寺卿,不久授光祿寺卿。歷升盛京工部侍郎、兵部右侍郎、工部右侍郎、吏部右侍郎、倉場侍郎等職。道光十一年(1831年)出官熱河都統,升吉林將軍、黑龍江將軍、烏里雅蘇臺將軍、福州將軍。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升禮部尚書,兼署兵部尚書,隨即實授,加太子太保銜。道光三十年(1850年)卒於任。諡敬僖。
參考
官銜 | ||
---|---|---|
前任: 文慶 |
清朝兵部滿尚書 道光二十八年二月壬子 - 道光三十年正月癸巳 1848年3月12日 - 1850年4月12日 |
繼任: 柏葰 |
前任: 特登額 |
清朝禮部滿尚書 道光二十五年八月甲寅 - 道光二十八年二月壬子 1845年9月26日 - 1848年3月12日 |
繼任: 麟魁 |
這是一篇關於清朝官員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