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38章

創世紀38章是《舊約聖經·創世紀》的第三十八章,共有30節。

猶大和他瑪

內容

創世紀38章記述雅各的第四子猶大迦南女子、書亞的女兒為妻,共生有3個兒子:長子、次子俄南和第三子示拉。長子由於邪惡而被耶和華殺死(但是缺少進一步的詳情)[1],於是猶大要求次子俄南按風俗與嫂嫂他瑪同房,以便為長子珥留下後代[2]。接下來的敘述表明俄南並不反對性交本身,但是他不願為哥哥生子立後,生下不屬於自己的後代,於是每當同房便採取遺精在地的方法。耶和華憎恨俄南的做法,也使他死亡[3]。這時猶大擔心如果按風俗繼續讓第三子示拉與他瑪同房,邪惡的他瑪將會克死自己僅剩的一個兒子,因此暫用託詞,讓她先回娘家守,等待示拉長大,再與她同房[4]。可是他瑪發現示拉已經長大,還沒有實踐諾言,前來迎娶她[5]

根據創世紀38章的記載,猶大在自己的妻子去世之後[6],和朋友前往亭拿剪羊毛。他瑪聽到消息,就坐在往亭拿路上的伊拿印城門口,戴上面紗,假扮妓女。猶大來此招妓,由於他瑪戴着面紗,他沒有辨認出是自己的兒媳[7]猶大提出付給她一隻山羊羔作為代價,但是他瑪要求猶大的印、帶子和杖作為抵押品[8];他瑪因為這次與公公猶大的同房而懷孕[9],生下孿生子法勒斯謝拉

三個月以後,當猶大聽說他瑪在娘家守寡期間充當妓女,並且懷孕的消息,便下令以淫亂罪名將她燒死[10],但是當他瑪向他出示猶大給她的印、帶子和杖,公開宣佈孩子的父親就是印、帶子和杖的主人,於是猶大承認了她和孩子,並且承認他瑪比自己更為公義,因為自己沒有讓幼子示拉迎娶他瑪。[11]

相關研究

新約聖經

他瑪的舉動雖然已經明顯屬於亂倫的範疇,但是在新約聖經中顯然並未對其加以譴責,而是作為肯定的對象。例如在馬太福音1章,他瑪被作為耶穌的先祖,記載在耶穌的家譜中。有些解經學說認為,這是因為她重視長子名分。

聖經批判

聖經批判者認為,這是一個原型神話,反映了猶大支派中人口的波動;文本批判學者將文本歸於Yahwist,儘管聖經學者將其當作關於部落國家不早於此[12][13]。許多學者認為珥和俄南的死反映了兩個部落的滅絕[12][14];「俄南」可能說明 一支以東部落稱為「俄南」[15],在創世紀36章曾提到以東後裔[16];而「珥」也出現在歷代志的家譜中[17],曾經是一個部落,後來包括在「示拉」部落中[12][15].

另一些學者則關注夫兄弟婚制度,或者將其作為這種制度起源的原型神話,因為它集錦了各種婚姻案例:為了享樂而不要孩子(俄南)、拒絕完婚(示拉)、與亡夫兄弟以外的人進行夫兄弟婚行為[12]

參考文獻

  1. ^ 創世紀 38章7節Template:Bibleverse with invalid book
  2. ^ 創世紀 38章8節Template:Bibleverse with invalid book
  3. ^ 創世紀 38章9–10節Template:Bibleverse with invalid book
  4. ^ 創世紀 38章11節Template:Bibleverse with invalid book
  5. ^ 創世紀 38章14節Template:Bibleverse with invalid book
  6. ^ 創世紀 38章12節Template:Bibleverse with invalid book
  7. ^ 創世紀 38章15–16節Template:Bibleverse with invalid book
  8. ^ 創世紀 38章17–18節Template:Bibleverse with invalid book
  9. ^ 創世紀 38章18節Template:Bibleverse with invalid book
  10. ^ 創世紀 38章24節Template:Bibleverse with invalid book
  11. ^ 創世紀 38章25–26節Template:Bibleverse with invalid book
  12. ^ 12.0 12.1 12.2 12.3 J. A. Emerton:《猶大和他瑪》
  13. ^   本條目包含來自公有領域出版物的文本: Chisholm, Hugh (編). 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第11版).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11. 
  14. ^ Cheyne,Black:《聖經百科全書》
  15. ^ 15.0 15.1 Cheyne ,Black:《聖經百科全書》
  16. ^ 創世紀36章23節
  17. ^ 歷代志上4章2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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