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名

個人或集體出於某種原因而採用的虛假名稱,與其本名或正式名稱不同

化名,指某人在本名之外使用的虛擬姓名,很多時候,目的在於掩飾自己的真實身份並保護個人真實姓名以及私隱,防止被他人泄露。筆名網名藝名假名佛教僧人法號教宗就職後的教名都是化名的一種。需要注意的是,譜名學名齋名小名別名於某些情況內是相當於本名,不應與化名相混。

化名舉例

新聞報道中的化名

新聞報道往往會出於以下目的而隱去某些報道對象的真實姓名,或許使用「張三」、「李四」、「劉某甲」之類的化名:

  • 保護為警方或媒體提供線索的線人
  • 保護刑案受害者的私隱。
  • 保護未成年犯罪者的私隱。
  • 保護不願透露其身份背景、家庭生活等情況的報道對象的私隱。
  • 防止國安單位或敏感軍事機構的被報道人員身份泄露。

宗教人物的化名

法國神學學者塞巴斯汀·卡斯特留於1554年以化名馬提努斯·貝留斯(Martinus Bellius)出版《論異端》(De haereticis)一書。

政治人物的化名

古代政治人物就會使用化名,如秦國的應侯范且為了報復魏國國相魏齊,而化名為張祿中國近代革命家孫文為中山樵。

參考文獻

參見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