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宦
及宦(1486年—1550年),字士顯,號二河,直隸河間府交河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及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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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戶部左侍郎 | |
籍貫 | 直隸河間府交河縣 |
字號 | 字士顯,號二河 |
出生 | 成化二十二年丙午六月二十九日 |
逝世 | 嘉靖二十九年庚戌三月十三日 |
配偶 | 元配張氏,贈淑人;側室陳氏、范氏 |
親屬 | (子)及萬言、及萬祺、及萬祥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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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進士,十二年除兵科給事中,歷工科右給事中,嘉靖元年(1522年)六月升兵科左,同監察御史俞集奉命查盤大同、宣府錢糧,後出任寧國知府[1][2],嘉靖五年(1526年)以事調懷慶知府,以父喪歸,終制,補鳳陽知府。十一年九月遷浙江按察使司海道副使[3],嘉靖十五年(1536年),調任陝西西寧兵備副使。嘉靖十六年,他與總督劉天和等修葺防禦邊城。因為他與易瓚同為河間府人,並先後擔任西寧兵備副使,當時人稱「河間兩賢」[4]。十六年六月升陝西右參政,以母喪歸,終制,補湖廣,遷山西按察使,二十三年四月升山西右布政使,二十四年五月升光祿寺卿,九月升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二十六年四月他官至戶部右侍郎,閏九月晉左侍郎,嘉靖廿九年因病辭職[5]。回鄉後,對他人多有資助。死後,鄉親為其在交河城裏立鄉賢祠[6]。
墓葬
及宦墓位於現泊頭市交河鎮中學西南100米處,禮部尚書余繼登曾為之撰墓表。文化大革命期間,及宦墓被紅衛兵破壞,但當時打開密封層後,並沒發現棺材以及屍體。1970年代平墳運動後,及氏墓群退耕[7]。
家族
曾祖及升。祖父及琮。父及淮。母張氏,贈太淑人。
參考文獻
- ^ 洪亮吉,凌廷堪,宣城市地方志辦公室. 宁国府志 上. 合肥:黃山書社. 2007: 557. ISBN 978-7-80707-520-2.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六十二》:嘉靖五年三月,先是巡撫應天都御史吳廷舉建議高淳縣原餋馬二百三十一匹,其後又領蒙城縣馬三百一十九匹,今寧國府獨南陵縣餋馬,宣城等五縣俱無之,而高淳蕩田之利,宣城等五縣多侵之,宜以高淳縣續領馬,改派宣城等五縣以蘇民困,已奉旨允行。至是五縣豪民何隆等聚眾二萬餘人大噪,知府及宦恐,白巡撫都御史陳鳳梧、巡按御史楊鏊,移檄省諭始散,事聞,下撫按官會議,其改派馬匹仍會南京太僕寺審處,務令便民。於是議以五縣田蕩盡還之高淳,高淳馬匹亦不得復累五縣,其驛傳襍差則令五縣朋出,稍分高淳之困。兵部覆如其言,因請按隆等劫脅官吏之罪。 上是之,都察院具隆等獄上,詔何隆倡亂,按律重擬,再奏為從九人充邊衛軍,知府及宦調用,應天府尹王爌奪俸一月。
-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四十二》:嘉靖十一年九月丙寅,升山東左布政使邵銳為太僕寺卿,直隸鳳陽府知府及宦為浙江按察司副使。
- ^ 嚴正德,王毅武主編. 青海百科大辞典. 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1994.10: 1077. ISBN 7-5005-2414-5.
-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981:及宦,字士顯,號二河,直隸交河人。正德九年進士,除兵科給事中,歷知寧國、鳳陽、懷慶三府,遷浙江副使,終戶部侍郎,嘉靖廿九年致仕。
- ^ 曉曦,書坊著. 古镇史探. 呼和浩特:遠方出版社. 2002.11: 234. ISBN 7-80595-764-9.
- ^ 范鳳馳,鄭鳳章編撰. 泊头文物古迹. 北京:西苑出版社. 2005.07: 85. ISBN 7-80108-129-3.
- 孫升《通議大夫戶部左侍郎及公宦墓志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