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號

表示句子結束的標點符號

句號(「」「」),也稱作句點,是用於陳述句末尾的標點禁止異議,西式半角句號是用「.」同義。

句號
一般標點符號
撇號  '
括號 [ ]  ( )  { }  ⟨ ⟩  ( )
冒號 :
逗號  ,  ،  
頓號
連接號 ‒  –  —  ―    
破折號      ——
省略號  ...      
驚嘆號  !
句號  .
書名號 ‹ ›  « »  《 》  ﹏ ︴
專名號 _  
連字號
連字暨減號 -
問號  ?
引號 ‘ ’  “ ”  ' '  " "  「 」『 』
分號 ;  
斜線 /    
着重號
示亡號  ‌
隱諱號 ×
分字符
間隔號 ·
空格     
一般排版符號
和號 &
星號 *
@ @
井號 #
數字符號
反斜線 \
等號 =
倒感嘆號 ¡
倒問號 ¿
乘號 ×
除號 ÷
序數標識 º ª
百分號 %
千分號
萬分號
加號減號 + −
正負號負正號 ± ∓
度數符號 °
角分符號    
段落符號  //  
豎線 |    ¦
分節符號 §
參考標記
項目符號
脫字符 ^
波浪號 ~
上橫線
下橫線 _
虛缺號
劍標 † ‡ ⹋
同上符號
知識產權符號
版權符號 ©
copyleft
錄音版權符號英語Sound recording copyright symbol
註冊商標符號 ®
服務商標
商標符號
貨幣
國際貨幣符號 ¤

؋฿¢英語Brazilian cruzeiro$֏ƒ英語Florin sign英語Philippine peso sign£英語Ruble sign英語Indian rupee sign 英語Shekel sign圓 圆 円 元 ¥

特殊排版符號
三星符號英語Asterism (typography)
花型英語Fleuron (typography)
標示號
疑問驚嘆號
反諷號英語irony punctuation
菱形
連結線
相關符號
  • 空白字元
其他語言標點符號

用法

  • 陳述句末尾的停頓,用句號。
  • 語氣舒緩的祈使句末尾,用句號。[1]
  • 直述式文意已完足的句子,也用句號。[2]

在有些時候,句號也可以用在語氣舒緩的反問句的末尾。

句號表示一句話的結束,新一句話的開始,提示讀者該句的表達意思已結束。在朗讀時,讀到句號處應作出適當的停頓,一是給朗讀者適當的休息,二是提示聽者一句話結束了。

句點「.」亦有時可在中文使用,替代句號:

  • 在中國大陸,中西文同時大量混排時,為避免「。」和「.」穿插使用時的不便,可統一採用「.」(全形句點)。
  • 在科技文獻及數理書籍中,為避免句號被排版人員誤會作「0」或者「o」相混淆,也可採用「.」來替代。[1]

書面語中使用的「.」並不全是句點,常見用法有

  • 小數點:3.1415926
  • 下腳點,表示年份的省略:2006.8.1
  • 下腳點,表示序號:1. 2. 3.……

形狀

中文、日文的句號一般佔一個漢字的位置,不出現在一行之首。在中國大陸和日本,句號一般佔一個字的位置,居左偏下,直行文稿時句號放在字下偏右[1];在台灣,句號上下居中,直行文稿時左右居中[2]

濫用

  • 在「雖然……但是……」「儘管……但是……」兩種句式中,「但是」之前不能用句號。
  • 如在單句中多用句號,會使單句成為幾個結構意思都不相同的句子。作者可能在寫作時沒有發現,可是讀者讀起來後意思就會有所改變。當然,在複句中多用句號會使其中的分句成為單獨的句子,破壞了緊密的關係,也會使意思有所改變。
  • 極少使用句號,把幾個句子合為一句,逗號到底。因為同一段落中上下句的意思或關係很密切,人們怕用了句號就割斷了想表達的意思。其實在同一個段落中的每個句子彼此本來就存在着聯繫,所以才放在同一段裏,當一層意思表達結束時就應使用句號。

電腦處理

  • 中式句號Unicode字符是U+3002:
  • 半形中式句號「」是 U+FF61,源自日本JIS編碼
  • 英文(半形)句號「.」是U+002E,源自ASCII 0x2E。
  • 全形英文句號(又可視為中國大陸「句點」)是U+FF0E。
    • 中國大陸標準為靠左下,如「.︀」。
    • 如同中式句號,台港澳標準為置中,如「.︁」。
  • 另有「小句號」「」U+FE52,源自CNS 11643Big5

台港澳地區有時誤將全形英文句號(U+FF0E )當作間隔號使用。[4][註 1]

備註

  1. ^ 中華民國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重訂標點符號手冊》修訂版即誤用「.︁」為間隔號。

參考資料

  1. ^ 1.0 1.1 1.2 國家技術監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 [2013-04-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0-20) (中文(中國大陸)).  1995年12月13日發佈,1996年6月1日實施
  2. ^ 2.0 2.1 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 《重訂標點符號手冊》修訂版--句號. 2017-12 [2013-04-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11-17) (中文(臺灣)). 
  3. ^ Vertical Forms (PDF). [2010-11-19].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4-09-28). 
  4. ^ Requirements for Chinese Text Layout 中文排版需求. w3c.github.io. [2021-07-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06).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