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二次民主
「台灣二次民主」是由前總統李登輝在2013年發起的運動,主張落實地方自治,以解決台灣許多根本問題。2014年1月29日,前總統李登輝在臉書上指出,台灣政治需要進行第二次民主改革,李登輝表示,中央應放權給地方,做好地方自治,讓各地區平均發展,讓民主的根本要從地方做起。[1]
十大主張
中央集權心態應調整,地方應團結
國土要重新規劃為七大區域
2014年11月16日,李登輝出席「健全地方發展與治理研討會」圓桌論壇及閉幕致詞說,「6都16縣市」現狀,應重新調整為7大區域,他主張讓臺灣應調整為北北基宜、桃竹苗、中彰投、雲嘉南、高屏、花東、澎金馬等七區。李登輝表示,行政區調整要考慮河川、海岸及原住民特定區問題,應提供發展條件較差區域必要照顧,讓各區域居民都可得到有尊嚴的生活,達到7大生活圈及7大發展圈。 [2]
考慮遷都議題,設立獨立委員會解決中央與地方分權爭議
透過「地方公務員法」的立法,建立完整地方人事權
資源重新合理分配
提升公民參與意識,強化地方自治
政府協助傳統產業升級,引進新興產業
鼓勵在地青年投入地方特色產業
釋放土地、積極輔導開發
全面解放國營事業,開放自由競爭
2012年9月15日,在景氣不佳時,台電仍要漲價,李登輝特別以日本鐵道經營為例表示,台灣的國營事業應該解散,開放民間經營,才有競爭力。[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