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王(?—前750年)[1],《清華簡·繫年》作攜惠王惠王姓,名余臣,一作,西周王,約為西周末年及東周初年人,周幽王之弟。[註 1]

周攜王
周天子
君主
統治前771年—前750年
逝世前750年[1]
攜、一說為虢國
諡號
一說為攜
政權周朝(周朝)
父親周宣王
首都

生平

周幽王因寵愛褒姒,廢王后申后及申后所生太子宜臼,改立褒姒為王后,褒姒之子伯服為太子,申后及太子宜臼被迫出奔至申國

前771年,申后之父申侯聯合繒國犬戎,殺周幽王與伯服於驪山之下。[4]

周幽王死後,申侯、繒侯及許文公在申國立宜臼為周天子,即「周平王」。而虢公翰則在攜擁立余臣為周天子,即「攜王」(攜惠王),形成「二王並立」的局面。[3]直到前750年,晉文侯攻滅攜王,才結束了二王並立的局面。[5]

爭議

擁立原因

關於攜王擁立的原因,史料記載有所不同。孔穎達左傳正義》引《竹書紀年》記載為廢太子宜臼在申國被申侯、繒侯及許文公立為天子,稱周天王。周幽王死後,虢公翰立余臣為周天子,形成二王並立的局面。[6]《清華簡·系年》記載為太子宜臼出奔至西申國,周幽王率兵攻打西申。申侯聯合繒國及犬戎攻殺周幽王及伯服。周幽王死後,諸侯立攜王為周天子。[2]而《通鑑外紀》引《竹書紀年》則記載為宜臼被立為周天子後,余臣才被虢公翰擁立為攜王,形成二王並立的局面。[3]

擁立者

攜王的擁立者,《左傳正義》及《通鑑外紀》引《竹書紀年》均記載為虢公翰,[3][6]而《清華簡·系年》則記載為諸侯。[2]

擁立之地

攜王的擁立之地,《左傳正義》引《竹書紀年》記載為攜,[6]而《清華簡·系年》則記載為虢國[2]

攜王被殺的時間

關於攜王被殺的時間,《竹書紀年》中只標明二十一年,所以有周平王二十一年和晉文侯二十一年兩種觀點。《古本竹書紀年輯校》記載為晉文侯二十一年,即前760年。《今本竹書紀年》記載為周平王二十一年,即前750年。[5]而《清華簡·系年》則記載為攜王立二十一年被殺,即前750年。[1][2]

攜字的含義

關於「攜」字的含義,雷學淇認為「攜」為地名,他引用《新唐書》的記載判斷「攜」位於西周首都鎬京(今陝西省西安市長安區斗門街道以北)附近。[7]童書業根據《逸周書·諡法解》指出「攜」為怠政外交之意,並推斷出攜是二王並立結束後周王室給予余臣的惡諡。[8]

在位年與西曆對照表

註釋

  1. ^ 關於攜王,《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記載其為周幽王之弟,[2]而《古本竹書紀年》中又記載攜王為西周某位君王之子,[3]據此推斷攜王為周宣王之子。

參考資料

  1. ^ 1.0 1.1 1.2 清華簡《繫年》中周平王東遷的相關年代考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攜惠王被殺是公元前750年,攜王立二十一年為晉文侯所弒。
  2. ^ 2.0 2.1 2.2 2.3 2.4 《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貳)·繫年·第二章》:周幽王取(娶)妻於西申,生坪(平)王,王或(又)取(娶)孚(褒)人之女,是孚(褒)姒,生白(伯)盤。孚(褒)姒辟(嬖)於王,王與白(伯)盤迖(逐)坪(平)王,坪(平)王走西申。幽王起師,回(圍)坪(平)王於西申,申人弗畀,曾(繒)人乃降西戎,以攻幽王,幽王及白(伯)盤乃滅,周乃亡。邦君、者(諸)正乃立幽王之弟余臣於虢(攜?),是攜惠王。立廿(二十)又一年,晉文侯仇乃殺惠(攜?)王於虢(攜?)。周亡王九年,邦君者(諸)侯焉始不朝於周,晉文侯乃逆坪(平)王於少鄂,立之於京師。三年,乃東徙,止於成周,晉人焉始啟於京師,奠(鄭)武公亦政(正)東方之者(諸)侯。武公即世,莊公即立(位)。
  3. ^ 3.0 3.1 3.2 3.3 《通鑑外紀·卷三下·周紀一》引《竹書紀年》:幽王死,申侯、魯侯(應為繒侯)、許文公立平王於三小,虢公翰立王子余,二王並立。
  4. ^ 史記·卷四·周本紀》:(周幽王)又廢申后,去太子也。申侯怒,與繒、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舉烽火徵兵,兵莫至。遂殺幽王驪山下。
  5. ^ 5.0 5.1 《左傳正義·昭公二十六年》引《竹書紀年》:二十一年,攜王為晉文公所殺。以本非適,故稱「攜王」。案:《輯校》以二十一年屬晉文侯,是。《存真》以為周平王二十一年,當晉文侯三十一年,誤從今本。
  6. ^ 6.0 6.1 6.2 《左傳正義·昭公二十六年》引《竹書紀年》:(伯盤)與幽王俱死於戲。先是,申侯、魯侯及許文公立平王於申,以本大子,故稱天王。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於攜。周二王並立。
  7. ^ 《竹書紀年義證·卷二十七》:攜,地名,未詳所在。《新唐書》:《大衍·歷議》謂豐岐驪攜皆鶉首之分,雍州之地,是攜即西京地名矣。
  8. ^ 童書業. 《春秋左传研究》. 中華書局. 2006年8月1日. ISBN 7101051448. 

外部連結

前任:
周幽王
周天子

?-前750年
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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