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春(1573年4月6日—1639年[1]),孟泰毓陽山東金鄉縣城北關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山東鄉試第十四名舉人[2],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會試第四十五名,三甲六十九名進士。授洪洞縣知縣,調陽曲知縣,三十五年四月考選,三十六年八月授禮科給事中,三十八年六月升禮科右,四十年正月升兵科左,八月升禮科都,四十六年八月升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館,數日後再升右僉都御史、遼東巡撫。次年因開原失陷[3],泰昌元年(1620年)丁祖母憂歸,天啟三年(1623年)因多次被彈劾,被逮入詔獄,六月遭遣戍充邊。後遇赦免還鄉,崇禎十二年(1639年)正月初一卒於家。

家族

曾祖周濟世,祖父周恩,父周大備,母侯氏,重慶下。弟茂春、如春、芳春。娶楊氏,繼娶楊氏。

註釋

  1. ^ 《萬曆二十九年辛丑科進士登科錄》:周永春 貫山東兗州府金鄉縣軍籍,縣學生,治《書經》,字孟泰,行一,年二十九,三月初六日生。曾祖濟世,祖恩,父大備,母侯氏,重慶下,弟茂春、如春、芳春,娶楊氏,繼娶楊氏。山東鄉試第十四名,會試第四十五名。
  2. ^ 乾隆《金鄉縣志·卷十六·選舉》:鄉科……萬歷 周永春 辛卯科,辛丑進士
  3. ^ 萬曆四十七年(1619)六月乙亥,方從哲奏:「遼東巡撫周永春,總兵李如楨各報本月十六日寅時奴酋兵馬萬餘從靖安堡進入,已陷開原。」
官銜
前任:
王起蛟
明朝洪洞縣知縣
萬曆二十九年-三十年
繼任:
駱任重
前任:
駱任重
明朝陽曲縣知縣
萬曆三十年-三十五年
繼任:
梁之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