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臺灣高雄市大學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簡稱高餐大高餐,為臺灣唯一的國立餐旅大專院校,也是臺灣餐旅學校最高學府,並以海外參訪、勞作教育、海外實習及需著制服而聞名。設有四技制大學部、二技制大學部、五年制專科部及研究所。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National Kaohsiung University of Hospitality and Tourism
校訓精、誠、勤、樸
創辦時間1995年 國立高雄餐旅管理專科學校
2000年 國立高雄餐旅學院
2010年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學校代碼0047
學校類型國立大學
校長陳敦基
職工人數42名(2006年,全體校務人員)
123名(2006年,全體教職人員)
學生人數4,929(2021年)
校址 中華民國臺灣高雄市
小港區松和路一號
代表色桂冠綠
所屬法人中華民國教育部
隸屬亞馬遜網絡服務系統AWS Academy成員[1]
電話號碼07-8060505
傳真號碼07-8061473
網站https://www.nkuht.edu.tw/
位置
地圖

學術排名

全球大學餐旅管理和旅遊管理研究影響力排名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里,國立高雄餐旅大學排名世界第46位,亞洲第6位,台灣第1位。[2]

學校簡介

校務發展簡史

1992年8月1日成立籌備處,並指派李福登博士擔任籌備處主任,統籌各項事宜。

1995年7月1日國立高雄餐旅管理專科學校正式成立,成為全國首創的餐旅專業學府,設有旅館管理科、餐飲管理科、旅運管理科、餐飲廚藝科中餐廚藝組、餐飲廚藝科西餐廚藝組。

1997年增設航空服務科。

2000年該校正式升格為國立高雄餐旅學院,各科增設二技學制,成立二專進修部。

2002年增設「餐旅管理科」。

2003年增設「休閒事業管理系」並首創於國內大專院校之博奕管理課程模組及「餐旅管理研究所」碩士班。

2004年增設「行銷管理系」及「旅遊管理研究所」碩士班。

2005年受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教委託成立管理"高雄市立餐旅國民中學"

2006年增設「餐飲廚藝科(五專部)」及應用外語系並分為「英語組」及「日語組」。

2008年增設「台灣飲食文化產業研究所」碩士班。航空管理系改名航空暨運輸服務管理系。

2009年增設「餐旅教育研究所」碩士班,應用外語系分立為「應用英語系」及「應用日語系」,。

2010年6月15日獲教育部審議通過,8月1日改名國立高雄餐旅大學,同年並增設「餐飲創新研發碩士學位學程」、「國際廚藝學士學位學程」及「國際觀光學士學位學程」。

2011年增設「旅遊管理研究所」博士班、運輸與休閒服務規劃碩士學位學程。進修部調整至下午開始上課。

2012年增設學士後渡假管理學士學位學程、學士後烘焙管理學士學位學程。

2013年停招學士後渡假管理學士學位學程、學士後烘焙管理學士學位學程。成立「國際學院」。

2015年8月1日高雄市立餐旅國民中學改制並改隸為「國立高雄餐旅大學附屬餐旅高級中等學校」。

2016年8月1日「餐旅管理研究所」與「餐旅教育研究所」整併,改名為「餐旅研究所」,並分為「管理組」與「教育組」;「旅遊管理研究所」與「運輸與休閒服務規劃碩士學位學程」整併為「觀光研究所」,並分「休閒旅遊組」與「運輸服務組」;「台灣飲食文化產業研究所」、「餐飲創新研發碩士學位學程」整併為「飲食文化暨餐飲創新研究所」。

2018年增設國際觀光餐旅全英文碩士學位學程,「餐旅研究所」取消分組招生。

2019年餐旅研究所復名「餐旅管理研究所」。

歷任校長

任別 姓名 任期
1 李福登 1995年7月1日~2003年7月31日(1992年8月29日~1995年6月30日獲聘為籌備處主任)。
2 容繼業 第一任期:2003年8月1日~2007年7月31日、第二、三任期:2008年8月1日~2016年3月31日。
3 林玥秀 2016年4月1日~2020年3月31日。
代理 孫路弘 2020年4月1日~2020年7月31日。
代理 楊政樺 2020年8月1日~2021年7月31日。
4 陳敦基 2021年8月1日~。

學術單位

餐旅學院 餐旅管理研究所 旅館管理系
餐飲管理系 餐旅暨會展行銷管理系
觀光學院 觀光研究所 旅運管理系
航空暨運輸服務管理系 休閒暨遊憩管理系
廚藝學院 飲食文化暨餐飲創新研究所 中餐廚藝系
西餐廚藝系 烘焙管理系
餐飲廚藝科(五專部)
國際學院 應用英語系 應用日語系
國際觀光學士學位學程 國際廚藝學士學位學程
國際觀光餐旅全英文碩士學位學程
共同教育委員會 通識教育中心 師資培育中心

附屬機構

知名校友

  • 鄭可強,航空暨運輸服務管理系畢業。歌手,聲林之王第五名選手
  • 陳德烈。中餐廚藝科(現為中餐廚藝系)畢業,演員。
  • 庭瑄,本名陳庭瑄。航空暨運輸服務管理系畢業。藝人

姊妹校

交通

高雄捷運

高雄市公車

編號 客運業者 路線 停靠站
30 港都客運 小港站-長庚醫院 高雄餐旅大學(營口路)
69A
小港幹線
小港站-高雄火車站
69B
小港幹線
小港站-明鳳三路-高雄火車站
紅1 捷運小港站-高雄餐旅大學 高雄餐旅大學

爭議事件

侵害愛滋學生受教權

2004年時國立高雄餐旅學院強制新生入學體檢項目中包含「愛滋」一項,某位罹患愛滋的新生因此被要求先辦理休學,等到「治癒」以後再回來復學。該生未辦理註冊,並且怕家人發現,獨自在高雄打工生活,之後才以成績不好被退學為理由,回到家中。[3]

而此事發生後引起各媒體及民間團體的關注。其中民生報更指出:「根據陽明大學愛滋病防治及研究中心教授陳宜民的調查,全台高達99所大專院校訂有含愛滋在內的法定傳染病學生管理相關條文,其中高達97所、佔有學校98%的處理方式是勒令休學或定期停學。」可看出國立高雄餐旅學院拒絕學生入學並非個案,且無疑嚴重侵害愛滋病患者的受教權。[4]

嗣後,教育部公佈「各級學校防治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處理要點」,要求「各級學校對經確認或疑似受感染者,不得藉故要求學生退學、轉學、休學、退休、離職、不得到校或記過等處分,也不能藉故取消學生實習資格。」以及學校宿舍、學生私隱等相關規定。[5]

國立高雄餐旅學院為因應教育部所公佈之該要點,遂召開「衛生與健康教育委員會會議」,並決議採免費自願篩檢的方式實行。[6]

之後高雄餐旅學院將愛滋患者從「不得」改為「不宜」報考,並取消學則第20條:「學生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另休學:二、有嚴重傳染性疾病,經公立醫院或校醫認為有礙公共衛生者。」的規定。[7]對此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組長楊世仰則認為,愛滋病傳染途徑特殊,只要遵守專業處理程序,即使是接觸經常刀具及爐火的廚師,也同樣沒問題。對此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呼籲行政機關拿出行政魄力。[8]

學生實習爭議

2016年7月起,有兩名三年級的此校學生受校方安排至台中永采烘焙坊實習,但數月下來工時過長且工作的環境苛刻又薪水刻意給低,兩位學生無法負荷決定提前結束實習[9]。烘培坊業者因此指責學生以及校方對於實習工作的處理態度不佳,將提告要求兩位學生賠償業者在交接工作不完整導致的損失各59萬元[10]。此事於2017年2月被媒體廣為報導,永采實習被指為血汗店家,引起民間輿論及政府重視。教育部技職司在事發後一個月內將清查所有學校的實習環境[11],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則在調查後依照違反勞基法對永采開罰100萬元新台幣[12]。校方在溝通後決定將兩位學生轉往台中金典酒店與台中日月千禧酒店實習[13],校方主秘石名貴表示對此次事件於校方內部進行調查檢討[11]

參考資料

  1. ^ Active AWS Academy Member Institutions
  2. ^ Kwangmin Park, WooMi Jo Phillips, Deborah D. Canter and JéAnna Abbott. Hospitality and Tourism Research Rankings by Author, University, and Country Using Six Major Journals: The First Decade of the New Millennium. Journal of Hospitality & Tourism Research. 2011: 381 [2018-01-21]. doi:10.1177/109634801140074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9). 
  3. ^ ([//web.archive.org/web/20200501184322/http://itdels.digital.ntu.edu.tw/Item.php?ID=A_0005_0002_0003_0001_0005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7.19台灣日報:感染愛滋 學校對你關上門〉[A_0005_0002_0003_0001_0005],收錄於臺灣法實證研究資料庫,法律文件資料庫。[2019/08/09]
  4. ^ 〈12.8民生報:(1)97所大專院校明文拒絕愛滋學生;(2)愛滋學生就學歧視一樁樁。〉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A_0005_0002_0003_0001_0010],收錄於臺灣法實證研究資料庫,法律文件資料庫。[2019/08/09]
  5. ^ 〈12.9聯合報:教育部公佈處理要點 愛滋學生 學校不得拒絕〉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A_0005_0002_0003_0001_0014],收錄於臺灣法實證研究資料庫,法律文件資料庫。[2019/08/09]
  6. ^ 〈國立高雄餐旅學院衛生與健康教育委員會 會議紀錄〉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A_0005_0002_0003_0001_0016],收錄於臺灣法實證研究資料庫,法律文件資料庫。[2019/08/09]
  7. ^ 〈高旅秘字第0950005838號函〉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A_0005_0002_0003_0001_0021],收錄於臺灣法實證研究資料庫,法律文件資料庫。[2019/08/09]
  8. ^ 〈9.5立報:法定保護愛滋學生 校方不買帳〉,[A_0005_0002_0003_0001_0020]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收錄於臺灣法實證研究資料庫,法律文件資料庫。[2019/08/09]
  9. ^ 血汗實習「重罰」2萬? 惡老闆起底. 蘋果日報. 2017-02-22 [2017-02-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2-26) (中文(臺灣)). 
  10. ^ 抓到了!血汗實習店索賠59萬證明曝光. 蘋果日報. 2017-02-24 [2017-02-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2-27) (中文(臺灣)). 
  11. ^ 11.0 11.1 吳, 旻洲. 阻血汗實習 教部:1個月給交待. 台灣大紀元 (台北). 2017-02-24 [2017-02-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5-01). 
  12. ^ 黃任膺. 血汗烘培坊違法明確 中市府重罰100萬. m.appledaily.com.tw. 台中: 蘋果日報. 2017-02-25 [2017-02-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2-27). 
  13. ^ 王, 乙徹; 黃, 任膺; 吳, 慧芬. 血汗名店超冷清 660元就「包場」. 蘋果日報. 2017-02-25 [2017-02-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2-28) (中文(臺灣)).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