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尼克歷史

阿拉瓦克人最早居住在多米尼克。14世紀,加勒比人開始定居於此。

早期與歐洲人接觸

哥倫布發現了此島,並命名為多米尼克,意大利語的星期日。這一天是他在1493年11月3日,第二次航行加勒比海途中。由於島上加勒比人的抵抗非常激烈,西班牙一直沒有征服此島。

1635年,法國宣佈擁有包括多米尼克的小安的列斯群島所有權,但是法國並沒有在此島殖民。1660年,法國和英格蘭達成一致,多米尼克和聖文森特不被殖民,而留給加勒比人作為中立領土。

法國的殖民統治(1715-1763年)

1715年,隨着馬提尼克北部農民起義,法國在多米尼克建立了一個永久殖民點。

英國的殖民統治(1763-1978年)

作為1763年巴黎條約的一部分,多米尼克歸為英國統治。1778年美國獨立戰爭期間,在該島當地法國人主動的合作下,法國成功的入侵了多米尼克。根據1783年的巴黎條約,法國將多米尼克歸還給英國。法國又在1795年和1805年入侵多米尼克,最終都宣告失敗。1805年入侵使得羅索夷為平地。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整個加勒比地區的政治意識開始覺醒,這股熱潮帶動了代議制政府協會的形成。1958年,多米尼克加入英屬西印度聯邦,不久該聯邦即宣告解散。1961年,愛德華·奧利弗勒布朗領導的多米尼克工黨成功當選。自聯邦解散後,多米尼克於1967年2月27日成為英國的聯繫邦。

獨立(1978年至今)

1978年11月3日,多米尼克獲得獨立,成立多米尼克國。1980年,獨裁政府被推翻,改選瑪麗·尤金尼亞·查爾斯英語Eugenia Charles為總理,從此國家開始興旺。她是加勒比海國家中的第一個女性總理,在職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