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將
大將,也稱一級上將(英語:Colonel general),是部分國家設有的軍銜,一般位於元帥和二級上將之間。通常以四顆星星為代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
大將是中國人民解放軍1955年軍銜制的一級軍銜,位於元帥之下,上將之上,1965年隨着解放軍廢除軍銜制而取消。而一級上將是中國人民解放軍1988年恢復軍銜制後設立的最高軍銜,因時任中共中央軍委主席鄧小平拒絕受銜,一直設而未授,於1994年取消。
- 相關歷史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國務院總理周恩來於1955年給在土地革命、抗日戰爭、解放戰爭中作出巨大貢獻的十位軍事領導人授予大將軍銜。
1988年7月1日,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央軍委提出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1]1988年9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頒佈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由此形成了中國人民解放軍完整的軍銜體系。此軍銜制度於1988年10月1日正式實施。在實行新軍銜制的同時,1988年7月1日,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央軍事委員會《關於確認1955年至1965年期間授予的軍官軍銜》的議案,對1955年至1965年期間被授予軍官軍銜的人員,其軍銜予以確認,表明「55式軍銜」作為個人榮譽至今仍然有效。[2]
當時公佈的軍銜制度不設元帥、大將和大尉,而以一級上將為最高軍銜。軍官軍銜設3等11級,即一級上將、上將、中將、少將;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海軍、空軍軍官在軍銜前分別冠以「海軍」、「空軍」。專業技術軍官,在軍銜前冠以「專業技術」。由於當時的中央軍委高層鄧小平、楊尚昆等主動提出自己不受軍銜,因此,一級上將空缺。
1994年7月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對1988年制定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作了修改,取消了一級上將軍銜,軍官軍銜由原來的3等11級改為3等10級。
- 被授將官
- 階級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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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中國人民解放軍大將肩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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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一級上將肩章
中華民國
一級上將為戰時將領之最高軍銜,於二級上將之上,服現役年齡無上限,並為終身職,是目前中華民國國軍唯一沒有「服現役限制」及「除役年齡」的軍銜。一級上將擔任參謀總長(2013年1月15日以前)或總統府戰略顧問。
一級上將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5條規定終身現役,除非自請退伍,迄今退伍原因可分以下三種:
- 出任行政院院長:陸軍一級上將郝柏村,為避免「軍人干政」疑慮,於出任行政院院長前,主動辦理退伍。
- 赴中國大陸探親:陸軍一級上將羅本立,因法律規定赴中國大陸探親,需「非現役軍人」才准放行,故主動請辭辦理退伍。
- 出任國防部部長:空軍一級上將唐飛、陸軍一級上將湯曜明、海軍一級上將李傑、空軍一級上將李天羽等連續四任參謀總長都因出任國防部部長而辦理退伍。
- 歷史法源
依《陸海空軍一級上將在台期間繼續保留現役及其待遇辦法》規定:國軍在臺期間,現役一級上將,屆滿現役限齡或服役限齡,經免職而未派新職者,得繼續保留為現役,不辦退伍。保留現役之一級上將,應由國防部設置辦公室,以便從事國防及軍事問題之研究工作,備供總統諮詢。保留現役之一級上將,其月支薪給、車輛及眷舍等,均以維持原職所有待遇為原則;並得於辦公室內設置秘書或參謀一員、衛士一名,以辦理其有關行政事宜。[3]
目前《陸海空軍一級上將在台期間繼續保留現役及其待遇辦法》已於1999年9月1日廢止。[4]最初由1965年12月10日「國防部(五十四)約法字第O三一六號令」訂定發佈,再於1981年12月8日「國防部(七十)淦湜字第五三六四號令」修正發佈,後於1999年9月1日「國防部(八十八)鐸錮字第一二四一八號令」發佈廢止。[5]
- 階級識別
在國民政府時期,依據當時《陸軍服制條例》附表,一級同二級上將領章都是金面三顆三稜角星,而造成軍常服一、二級上將官階不分的情形。大禮服靠袖章辨別,一級為加綴平列金辮雙環。政府行憲後,國軍參考美軍服制修改,中華民國陸軍、中華民國空軍一級上將肩、領章為四枚五角星排列為一行,中華民國海軍及中華民國海軍陸戰隊一級上將為排列為菱形的四枚五角星。中華民國海軍一級上將與海軍二級上將袖章同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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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陸軍一級上將肩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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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海軍一級上將袖章、肩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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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空軍一級上將肩章
日本
舊日本帝國分陸軍大將和海軍大將兩種,等同上將。
朝鮮
越南
前蘇聯
俄羅斯
法國
德國
奧匈帝國
匈牙利人民軍
羅馬尼亞人民軍
- 埃米爾·波德納拉希,國防部長,1951年晉升大將軍銜
- 列昂廷·薩拉楊,國防部長,1959年晉升大將軍銜
- 特克盧·雅各布,1964年晉升大將軍銜
- 揚·圖托維亞努,總參謀長。1965年晉升大將軍銜
- 揚·約尼查,國防部長,1971年晉升大將軍銜
捷克斯洛伐克人民軍
- 盧德維克·斯沃博達,1945年10月26日晉升大將軍銜
- 安東寧·哈薩爾,1945年10月26日晉升大將軍銜
- 博胡米爾·博契克,總參謀長,1946年5月24日晉升大將軍銜
- 阿洛伊斯·利斯卡,1947年2月17日晉升大將軍銜
- 茲德奈克·諾瓦克,1947年2月17日晉升大將軍銜
- 卡萊爾·克拉帕萊克,1947年2月17日晉升大將軍銜
- 謝爾蓋·因格爾,1947年9月7日晉升大將軍銜
- 西蒙·德爾加奇,1949年12月1日晉升大將軍銜
- 揚·薩托里,1949年12月1日晉升大將軍銜
- 阿列克謝·契皮茨卡,國防部長,1950年10月3日晉升大將軍銜
- 雅羅斯拉夫·普羅恰茲卡,總參謀長,1950年10月3日晉升大將軍銜
- 博胡米爾·洛姆斯基,國防部長,1959年11月5日晉升大將軍銜
- 奧塔卡·雷蒂爾,1966年5月1日晉升大將軍銜
- 馬丁·楚爾,1972年5月1日晉升大將軍銜
- 米蘭·瓦茨拉維1986年10月1日晉升大將軍銜
- 米羅斯拉夫·瓦采克1990年5月1日晉升大將軍銜
保加利亞人民軍
- 伊萬·米哈伊洛夫,國防部副部長,1954年9月21日晉升大將軍銜
- 彼奧特·潘切夫斯基,國防部部長,1954年9月22日晉升大將軍銜
- 多勃里·朱羅夫,國防部長,1964年9月21日晉升大將軍銜
- 約爾丹·穆塔弗奇耶夫,1991年晉升大將軍銜
波蘭人民軍
- 斯坦尼斯拉夫·吉利亞羅維奇·波普拉夫斯基,國防部副部長,1955年8月12日晉升大將軍銜
- 馬里安·斯彼哈爾斯基,國防部長,1957年晉升大將軍銜
- 沃伊切赫·雅魯澤爾斯基,國防部長,1973年9月29日晉升大將軍銜
- 弗羅里安·西維茨基,1984年10月12日晉升大將軍銜
- 尤睦佳·澤登巴爾,蒙古人民革命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1976年9月晉升大將軍銜,1979年8月14日晉升蒙古人民共和國元帥
參考文獻
-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 人民網. 2014-07-12 [2017-10-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31) (中文(中國大陸)).
- ^ 徐平 著 《新中國實行軍銜制紀實》 金城出版社 2010年出版 ISBN 978-7-80251-378-5 第七章 P225
- ^ 陸海空軍一級上將在台期間繼續保留現役及其待遇辦法. 中華民國國防部. 中華民國70年12月8日國防部淦準字第5364號令修正發佈全文6條 [2014-10-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5-06) (中文(臺灣)).
保留現役一級上將於再任實際軍職(或其他軍職)時,其待遇即另依新任軍職之規定辦理。如調任外職,應予外職停役,並停止其第三條及第四條之待遇。免除外職時,辦理回役,恢復其待遇。競選停役者亦同。
- ^ 廢止時間. [2014-10-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5-06).
- ^ 法規沿革. [2014-10-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5).
- ^ 國防部. 陸海空軍服制條例(附圖三:帽徽、帽飾及階級標識制式圖). 全國法規資料庫. 2007 年 11 月 07 日 公佈;2014 年 01 月 29 日修正 [2021-04-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27)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