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承宣
安邦承宣(越南語:Thừa Tuyên An Bang/承宣安邦),是後黎朝十三承宣之一,初設於黎聖宗光順七年(1466年),北鄰明朝廣西等處承宣布政使司,西接諒山承宣、京北承宣、海陽承宣。
安邦承宣(處、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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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黎朝的承宣 | |||||||||
黎聖宗光順七年(1466年)—阮聖祖明命十二年(1831年) | |||||||||
黎聖宗洪德六年(公元1475年)行政區劃 | |||||||||
歷史 | |||||||||
歷史 | |||||||||
• 成立 | 黎聖宗光順七年(1466年) | ||||||||
• 廢除 | 阮聖祖明命十二年(183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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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屬於 | 廣寧省、海防市、 廣西壯族自治區 |
建置沿革
黎太祖順天初曰安邦,屬東道。至黎聖宗光順七年(1466年)設置承宣,洪德二十一年(1490年)四月,黎聖宗下令繪製各承宣地圖(劃定版圖),各承宣改題為「處」,安邦承宣為安邦處,黎襄翼帝洪順年間改稱為鎮。
莫憲宗廣和元年(1541年)以永安州澌浮、金勒、古森、了葛、羅浮五峒獻於明朝[1]。安邦鎮至黎中興時為避英宗諱(黎維邦)改稱安廣鎮。西山朝將海陽鎮荊門府劃入安廣鎮轄。
阮世祖嘉隆元年(1802年),復以荊門府入海陽鎮,仍以海東一府爲安廣鎭,阮朝明命三年(1822年),明命帝再改安廣鎮為廣安鎮,明命十二年(1831年)北城諸鎮撤鎮設省,廣安鎮撤改廣安省。[2]
行政區劃
安邦承宣轄1府3縣4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