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廷訓
生平
萬曆十三年(15825年)乙酉科舉人,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進士,授戶部主事。值西夏哱拜、劉東暘之亂,疏請視朝聽講,抑畏修省等事,督稅淮關清江浦,盡革常例,絲毫不染,剔夙弊,政余課士講學,以闡聖教。敘職列優,轉戶部正郎。尋以稅絀受謫回籍,山居數載,足不入城市,當事重之。著有《孝經詳解》、《小學概栝》、《兒訓女箴》。起補刑部郎中,歴升山西布政使司參議,清操徹骨,未三年,政教翔洽。北上入覲,民遮送泣送。告歸,年余卒,鄉人思其功德,祀鄉賢。
明朝以少保叢蘭、郎中林洙、參議宋廷訓、知州劉必紹合稱『四君子』。叢蘭以經濟顯,林洙以清節著,宋廷訓、劉必紹服習理學、身體力行。『四君子』餘澤所被,薰染良深。延及國朝,百餘年間,封疆大吏勳業爛然,出宰百里者亦慈惠可師,蓋至乾嘉之際,流風猶未艾。」[1]。
參考資料
- ^ 《文登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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