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越府
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年)置平越軍民長官司,明太祖洪武十四年(1381年)置平越守御千戶所,十五年(1383年)閏二月置平越衛,十七年(1385年)二月為平越軍民指揮使司。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明朝政府平定播州楊氏土司楊應龍的叛亂。萬曆二十九年四月(1601年),置平越軍民府於衛城,以播州宣慰司地益之,屬貴州布政司。平越府治所在今貴州省福泉市,下領二衛(清平衛、興隆衛),一州(黃平州,下領三縣:餘慶縣、甕安縣、湄潭縣),二長官司(凱里長官司、楊義長官司)。清朝嘉慶三年(1798年)廢平越府,置平越直隸州,1913年廢平越州入平越縣。
註釋
參考文獻
- 《明史·志第二十二·地理七》
延伸閱讀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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