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隆省(越南語:Tỉnh Bình Long/省平隆)是越南曾經設立的一個省。1975年,平隆省、福隆省和平陽省合併為小江省。1996年,又將小江省撤銷,分為平陽省和平福省。現在它屬於平福省的一部分,範圍包括繼承了原名的平隆市社,以及真誠縣、漢廣縣和祿寧縣。
1970年,宣德省下轄3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