庾詵
庾詵(455年—532年),字彥寶,新野人[1][2],南北朝南梁士人。
庾詵年幼聰明好學,不同書籍也曾看過,讖緯、書射都很靈巧,冠絕一時,但他的個性簡單,喜歡泉林,十畝的住宅中有一半以上是山池。他生活儉樸,不經營產業,曾搭乘船隻從田舍回來,帶着米一百五十石,有人托他運送三十石,到家時,托運的人竟然說:「你三十斛,我一百五十石。」他默然不語,讓那人恣意拿取。鄰居被別人誣陷為盜賊,治最後要用錢贖回;庾詵同情他,用書本抵押二萬錢,命令門生裝作鄰居親友贖走,鄰居被釋放後感謝庾詵,他說:「我同情天下無辜的人,不期望感謝。」如此善行不勝其數[1][2]。梁武帝年少就和他友好,很是推崇重視。到武帝起義,讓庾詵署任平西府記室參軍,他不願意赴任。他生平很少交友,河東柳惲想結交他,他疏遠不接受;之後湘東王蕭寶晊到達荊州,任命庾詵為鎮西府記室參軍,他也不就任。普通年間,朝廷下詔任命他為黃門侍郎,他就稱病不赴任[3][4]。
晚年的庾詵信奉佛教,再家中建立道場,每天誦讀《法華經》。夜晚突然看到一名道人,自稱願公,容貌奇怪,稱呼他「上行先生」,授香離開。中大通四年(532年),他瞌睡時忽然驚醒說:「願公再來,不可長住。」面色不變,說完就逝世,虛歲七十八,房間聽到空中有人唱「上行先生,已生彌陁淨域矣!」。梁武帝知道後,給與諡號貞節處士,他著有《帝曆》二十卷、《易林》二十卷、續伍端休《江陵記》一卷、《晉朝雜事》五卷、《總抄》八十卷,流傳後世[5][6]。
引用
- ^ 1.0 1.1 《梁書·卷五十一·列傳第四十五》:庾詵字彥寶,新野人也。幼聰警篤學,經史百家無不該綜,緯候書射,棊釐機巧,並一時之絕。而性託夷簡,特愛林泉。十畝之宅,山池居半。蔬食弊衣,不治產業。嘗乘舟從田舍還,載米一百五十石,有人寄載三十石。旣至宅,寄載者曰:「君三十斛,我百五十石。」詵默然不言,恣其取足。鄰人有被誣爲盜者,被治劾,妄款,詵矜之,乃以書質錢二萬,令門生詐爲其親,代之酬備。鄰人獲免,謝詵,詵曰:「吾矜天下無辜,豈期謝也。」其行多如此類。
- ^ 2.0 2.1 《南史·卷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六》:庾詵字彥寶,新野人也。幼聰警篤學,經史百家,無不該綜。緯候書射,棋算機巧,並一時之絕。而性托夷簡,特愛林泉,十畝之宅,山池居半。蔬食弊衣,不修產業。遇火,止出書數簣坐於池上,有為火來者,答云:「唯恐損竹」。乘舟從沮中山舍還,載米一百五十石。有人寄載三十石,及至宅,寄載者曰:「君三十斛,我百五十斛。」詵默然不言,恣其取足。鄰人有被誣為盜,見劾妄款。詵矜之,乃以書質錢二萬,令門生詐為其親,代之酬備。鄰人獲免謝詵,詵曰:「吾矜天下無辜,豈期謝也。」
- ^ 《梁書·卷五十一·列傳第四十五》:高祖少與詵善,雅推重之。及起義,署爲平西府記室參軍,詵不屈。平生少所遊狎,河東柳惲欲與之交,詵距而不納。後湘東王臨荊州,板爲鎮西府記室參軍,不就。普通中,詔曰:「明敭振滯,爲政所先;旌賢求士,夢佇斯急。新野庾詵,止足棲退,自事卻掃,經史文藝,多所貫習;潁川庾承先,學通黃、老,該涉釋教;並不競不營,安茲枯槁,可以鎮躁敦俗。詵可黃門侍郎,承先可中書侍郎。勒州縣時加敦遣,庶能屈志,方冀鹽梅。」詵稱疾不赴。
- ^ 《南史·卷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六》:梁武帝少與詵善,及起兵,署為平西府記室參軍,詵不屈。平生少所遊狎,河東柳惲欲與交,拒而弗納。普通中,詔以為黃門侍郎,稱疾不起。
- ^ 《梁書·卷五十一·列傳第四十五》:晚年以後,尤遵釋教。宅內立道場,環繞禮懺,六時不輟。誦《法華經》,每日一遍。後夜中忽見一道人,自稱願公,容止甚異,呼詵爲上行先生,授香而去。中大通四年,因晝寢,忽驚覺曰:「願公復來,不可久住。」顏色不變,言終而卒,時年七十八。舉室咸聞空中唱「上行先生已生彌陁淨域矣」。高祖聞而下詔曰:「旌善表行,前王所敦。新野庾詵,荊山珠玉,江陵杞梓,靜侯南度,固有名德,獨貞苦節,孤芳素履。奄隨運往,惻愴於懷。宜諡貞節處士,以顯高烈。」詵所撰《帝曆》二十卷、《易林》二十卷、續伍端休《江陵記》一卷、《晉朝雜事》五卷、《總抄》八十卷,行於世。
- ^ 《南史·卷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六》:晚年尤遵釋教,宅內立道場,環繞禮懺,六時不輟。誦法華經,每日一遍。後夜中忽見一道人自稱願公,容止甚異,呼詵為上行先生,授香而去。中大通四年,因寢忽驚覺,曰:「願公復來,不可久住。」顏色不變,言終而亡,年七十八。舉室咸聞空中唱「上行先生已生彌陀淨域矣」。武帝聞而下詔,諡貞節處士,以顯高烈。詵所撰帝曆二十卷,易林二十卷,續伍端休江陵記一卷,晉朝雜事五卷,總抄八十卷,行於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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