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光晟
少年從軍,為安西節度使哥舒翰部下士兵,安史之亂,哥舒翰兵敗潼關時,將領王思禮坐騎被流矢射殺,張光晟將自己的戰馬讓給他,但不求答謝就走了,王思禮想答謝他,略記其樣貌,卻找不到他。
王思禮升為河東節度使,代州刺史辛雲京遭受彈劾,王思禮要處罰辛雲京。當時張光晟在辛雲京幕下當兵,找到王思禮,為辛雲京說情。王思禮終於遇到救命恩人,拉着張光晟的手說:「吾有今日,子之力也。求子頗久,竟此相遇,何慰如之?」遂與張光晟結拜為兄弟,並免除辛雲京之罪。思禮表奏朝廷,封張光晟為特進、試太常少卿。後來辛雲京升任河東節度使時,為報答光晟,推薦他為代州(今山西代縣)刺史。
大曆十三年(778年),時任代州都督的張光晟率軍在羊武谷(今山西原平市北)與回紇展開激戰,張光晟大破敵軍,回紇逃竄。[1]升遷為單于都護、兼御史中丞、振武軍使。建中元年,因為發現回紇使臣突董擄掠大量中原女子,一怒之下決定挑釁回紇。張光晟設宴款待千餘名回紇及其他胡人,酒至半酣,引伏兵突入,大肆殺戮,「死者千餘人,唯留二胡歸國復命。」事發,回紇政府向唐朝抗議,德宗僅將張光晟降為睦王傅,不久改太僕卿。回紇從此埋怨唐朝。
建中四年(783年)涇原兵變爆發,追隨原盧龍節度使朱泚謀反,拜為使相。朱泚選精兵五千交給張光晟。後來,張光晟見朱沘大勢已去,護衛朱泚逃離後即投降李晟。[2]
李晟認為張光晟有才且誠心投降,拜為上賓,宴會時,二人常同坐。華州節度使駱元光怒曰:「吾不能與反虜同坐。」拂衣而去回營。李晟不得已,將張光晟囚禁於張邸,請求唐德宗赦免張光晟,德宗拒絕,下詔處死張光晟。[3]另一種說法是張光晟欲先往迎駕德宗以爭功,反被李晟殺死。[4]臨刑前,張光晟說:「傳話後世,第一莫做,第二莫休」,這是「一不做二不休」的典故。
註釋
- ^ 《舊唐書·代宗本紀》載:「春戊辰,回紇寇太原,鮑防與之戰,我師不利。……二月庚辰,代州都督張光晟擊回紇,戰於羊武谷,破之。」
- ^ 《新唐書·逆臣傳》載:「先是,泚遣張光晟將兵五千屯九曲,去東渭橋十餘里,光晟密輸款於晟。及泚敗,光晟勸泚出亡。泚乃與姚令言帥餘眾西走,猶近萬人。光晟送泚出城,還,降於晟。」
- ^ 《舊唐書·張光晟傳》:李晟以張光晟「誠款,又愛其材,欲奏用之,俾令歸私第, 表請特減其罪。每大宴會,皆令就坐。華州節度使 駱元光詬之曰:『吾不能與反虜同席!』拂衣還營。 晟不得已,拘之私第。後有詔言其狀跡不可原,乃斬之」。
- ^ 趙元一《奉天錄》卷四:「令公崇重刑法不貸。時偽門下平章事張光晟,恃內應之功,辭公先往迎駕,擬立功於眾臣之上。李公知其奸詐,乃集三軍而讓之曰:『君子蹈道以全身,小人反是以伺隙。吾聞忠不惡君,智不叛上,勇不逃死。光晟……且同謀,不終其義,佐漢又非純臣。事迫勢窮,返噬其主。晟方掃除妖孽,洗滌宮闈,四凶碎首於王階,三苗屏除於天外。光晟返覆其君,亂我邦國,將付大戮,以戒將來。豈可使首鼠豎子與我同天乎?』付都虞候賜之極刑。光晟臨死而言曰:『傳語後人:第一莫作,第二莫休。』此乃賊臣之詞。」李肇《唐國史補》亦載:「李令軍逼神鹿倉,賊張光晟內應,晟乃得入,先斬光晟。又與駱元光爭功,置毒以待。元光方食而覺,走歸營,不復更出。然晟功戢兵最大也。」
延伸閱讀
[編]
參考書目
- 《舊唐書》卷127《張光晟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