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一鵬
生平
張一鵬早年進入南洋公學,後輟學並加入兄長張一麐創始的蘇學社。1893年(光緒19年),他中癸巳科舉人。此後他赴日本留學,畢業於法政大學速成科。歸國後,他歷任法部主事、京師地方檢察廳廳長、吳江地方檢察廳廳長、雲南高等檢察廳檢察長。從雲南回郷後,任《時事新報》主編。
辛亥革命爆發後,他曾任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雲南代表。中華民國成立後,他任江蘇司法籌備處處長、北京政府平政院評事兼第三庭庭長。1913年(民國2年),他下令撤銷江蘇省內36所初級審檢廳,遭到省內各階層反對。不久,他處理宋教仁遭暗殺事件,終於被迫辭任。
1917年(民國6年)8月,他任江西省財政廳廳長。同年12月,他升任北洋政府的署理司法部次長。1920年(民國9年)7月,他任薩鎮冰臨時內閣代理司法總長。在此期間,他任東吳大學教授。
1927年(民國16年)3月,國民革命軍在蘇州成立吳縣臨時行政委員會,張一鵬任主席兼民政局長。同年6月辭職。此後他在上海開業律師。
1943年(民國32年)12月他任南京國民政府(汪精衛政權)司法行政部長。翌年7月14日,他因在視察監獄時感染斑疹傷寒而去世。享年72嵗。
軼事
另,摘錄《汪政權的開場與收場》<一一六>補充其生平事蹟: …張雲搏(張一鵬)就職以前,在上海華懋飯電招待各界,起立致辭…一、任職以六個月為限,決不多一天戀棧。二、他說:「人家以為南京政府(按指汪政權)是有傳染病的,而我是戴了口罩去的,我保證自己不會被傳染。」……在報上公佈之後,自然引起了汪政權中部份人的不滿,結果還是汪氏支持他,汪氏說:「我一向主張負責任,說老實話,他說的就是老實話。能犧牲一己,現在肯實心為國為民的人太少了,我們不能徒作口舌的爭辯,予他以不快。」這事因汪氏的恢宏,而終於沒有生出別的枝節。
另一次是汪政權收回了租界……(演講)他說:「希望租界收回以後,不要使舉國再無一片乾淨土。」
家族
先祖張載(1020年-1077年),橫渠先生。
父張是彝,正定知縣。母:吳氏,吳大澂侄孫女。兄張一夔(殤)、張一鳳(早殤)、張一麐。姊張氏,適夏孫桐,翰林院編修。妹張氏,適潘誦燕,滬甯鐵路職員。
子張爲儒(又作張偉如),美國斯坦佛大學畢業生。孫張萬傑(1916年3月29日-1978年11月18日),字逸侯,筆名滿濤,翻譯家。孫女張可(1919年-2006年)為翻譯家,學者王元化之妻。[1]
參考文獻
- 徐友春主編.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劉壽林等編. 民国職官年表. 中華書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 ^ 张可:风轻云淡的名门闺秀,面对逆境,见证了爱情最好的样子. 騰訊網. [2021-05-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25).
中國(北京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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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國民政府(汪精衛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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