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昇 (狀元)

明朝

張昇(1444年—1517年),啟昭柏崖江西南城縣人。明朝狀元明朝禮部尚書

張昇
張昇
張昇
大明榮祿大夫柱國太子太保禮部尚書
籍貫江西建昌府南城縣
出生正統九年甲子十月初七日
逝世正德十二年十二月
配偶娶胡氏
親屬曾孫張壽朋
出身

生平

明朝成化四年戊戌科江西鄉試第八十三名舉人,二十六歲聯捷成化五年(1469年)己丑科會試第二百四十名,一甲一名進士(狀元),授翰林院修撰,八年七月乞歸省。十四年二月以皇太子出閣,改左春坊左贊善,充東宮講讀官,九年秩滿,十五年十二月升左春坊左諭德,十九年七月充應天府鄉試考試官。丁憂歸。

弘治元年(1488年)二月,以侍從恩進左庶子兼翰林院侍讀,仍加俸二級。內閣三大臣萬安、劉吉、劉珝,人稱「紙糊三閣老」,張昇因假天變上言,奏訐劉吉十事,孝宗認為張升挾私害人,被降調南京工部員外郎。以憂去。劉吉被罷免後,弘治五年(1492年)十月恢復原職,七年八月升少詹事兼侍講學士,照舊辦事。九年閏三月教習庶吉士,四月升禮部右侍郎,十二年六月進禮部左侍郎弘治十五年二月,代傅瀚禮部尚書

正德初年,劉瑾弄權,張昇多次勸阻明武宗嬉遊怠政,之後連疏乞休,不允。正德二年(1507年)閏正月因忤逆劉瑾而謝病回鄉,詔加太子太保。正德十二年卒[1]嘉靖初年追贈太子太傅,文僖[2]

著作

著有《易爻用六九說》、《張文僖集》即《柏崖文集》十四卷、《詩集》二十二卷、《和唐詩》十卷等。

 
姪貞士張元望墓誌銘-成化五年己丑科狀元張昇撰文

家族

張昇是宋代名臣禮部尚書張大經(謚簡肅)的後裔,曾祖張循禮;祖父張德厚;父親張文質,號篔窻。前母何氏,母饒氏,繼母江氏。具慶下。長子張恩,字元錫,號兩山,弘治十二年進士,官至浙江左布政使。次子張愈。孫張於岸(1489-1570年),號谷泉,太學生,以禮經舉順天鄉試,授山東范縣知縣,歷升泉州府通判。曾孫張壽朋,萬曆癸未進士。

參考文獻

  1. ^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五十六》:正德十二年十二月壬寅朔,致仕禮部尚書張升字啟昭,江西南昌人也,成化乙丑進士第一名,授翰林院修撰,援以 皇太子出閣,特改左春坊左贊善,充東宮講讀官,秩滿升右春坊右諭德。孝宗即位,以從龍恩進左庶子兼翰林院侍讀,故事特加宮僚者例轉數階,而升以憂居後至,但進一階,疑大學士劉吉抑已,遮吉過劾之,忤上左遷南京工部員外郎,以憂去,服闋,會吉已去位,復遮于吉數事,多中時弊,尋升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讀學士,歷升左右侍郎,轉尚書。時崔志端以太常樂舞生,稱資至為周官,頗倨傲,升常則流品以裁割之,屬官有授徒講經者,御史楊義之子在講下,常出入部中,遇升散部失趨避,命司務朴而拘之,儀不能平,效升不劾人望,自是名益損,屢為言官所指。嘗奏選宮女,禁娼優隸卒家不得與榜,書隸為吏,眾哄然騰謗,升乃不安於位,遂致仕,加太子太保。劉瑾用事,又以為尚書,時裁抑晉府群王封爵,鐫所加官,至是卒,訃聞,輟朝一日,贈太子太傅,賜祭葬如例。升原愨有餘,居官雖無大建白,然自守謹飭。為文平實,嘗主兩京鄉試,所取得侍郎儲巏、編修陳瀾皆名士,論者以為得人。
  2. ^ 明史》(卷184):「張昇,字啟昭,南城人。成化五年進士第一。授修撰,歷諭德。弘治改元,遷庶子。大學士劉吉當國,昇因天變,疏言:「陛下即位,言者率以萬安、劉吉、尹直為言,安、直被斥,吉獨存。吉乃傾身阿佞,取悅言官,昏暮款門,祈免糾劾,許以超遷。由是諫官緘口,奸計始遂。貴戚萬喜依憑宮壺,兇焰熾張,吉與締姻。及喜下獄,猶為營救。父存則異居各爨,父歿則奪情起官。談笑對客,無復戚容。盛納艷姬,恣為淫黷。」且歷數其納賄、縱子等十罪。吉憤甚,風科道劾昇誣詆,調南京工部員外郎。吉罷,復故官,歷禮部左、右侍郎。十五年代傅瀚為尚書。孝宗崩,真人陳應衤盾、西番灌頂大國師那蔔堅參等以祓除,率其徒入乾清宮,昇請置之法。詔奪真人、國師、高士等三十餘人名號,逐之。昇在部五年,遇災異,輒進直言。亦數為言者所攻,然自守謹飭。武宗嬉遊怠政,給事中胡煜、楊一渶、張襘皆以為言,章下禮部。昇因上疏,請親賢遠佞,克謹天戒。帝是之而不能用,昇遂連疏乞休,不允。正德二年,秦府鎮國將軍誠漖請襲封保安王,昇執不可。忤劉瑾,謝病。詔加太子太保,乘傳歸,月米、歲夫如制。卒於家。」
官銜
前任:
傅瀚
明朝禮部尚書
1502年-1507年
繼任:
李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