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縉雲直隸滿城縣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慶二十四年(1819年)己卯恩科二甲第23名進士。道光二年(1822年)署福建龍巖州知州[1][2]。道光三年(1823年)任福州府福清縣知縣。道光六年(1826年),任臺灣府嘉義縣知縣。道光十年(1830年)署臺灣府北路理番鹿仔港海防捕盜同知

參考資料

  1. ^ 編纂委員會.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2001年. 
  2. ^ 福建省龍巖地區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林金祿(兼職)總編;曾文明(兼職)第一副總編;張東民(專職)常務副總編;張惟(兼職),熊寒江(聘任),王德瑞(聘任)副總編. 龙岩地区志 下.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 930. 
  • 劉寧顏編,《重修臺灣省通志》,臺北市,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 《福清縣誌》 清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
官銜
前任:
尚維昂
龍巖州知州
道光二年(1822年)署
繼任:
呂志恆
前任:
王衍慶
臺灣府嘉義縣知縣
道光六年(1826年)任
繼任:
朱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