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顯宗(1363年—1409年),字明遠福建寧化人。明朝政治人物。

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張顯宗中一甲第二名進士榜眼[1],授翰林院編修,陞太常寺丞,再升國子監祭酒[2]建文末年,升任工部侍郎,奉旨到江西招募義兵。燕王朱棣進入南京後,張顯宗被逮捕,後貶守興州。平定交趾後,升為布政使[3][4][5]

著作

  • 《逆臣錄》
  • 《忠義錄》
  • 《輔教錄》
  • 《警愚錄》

參考文獻

  1. ^ 明·王世貞《科試考》(考一):二十四年辛未,天下會試者六百六十人,取中許觀等三十一人。廷試,仍賜許觀第一,時年二十八。張顯宗次之,吳言信又次之。上以連科狀元出太學,召祭酒宋訥面褒焉。
  2. ^ 明太祖實錄》(卷254):「命太常寺丞張顯宗署國子監祭酒事,翰林院脩撰韓克忠署司業事,行人匡顯、鄧彥質、蔣恭、張庸、許子謨、周鐸、王禮署助教事。」
  3. ^ 潘榮勝. 《明清进士录》. 中華書局. 2006年: 10頁. ISBN 9787101043501 (中文(簡體)). 
  4.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 ,5911:張顯宗,字明遠,寧化人。洪武二十四年進士,授編修,屢遷國子祭酒,善於其職。建文四年擢工部右侍郎,奉詔起義兵於江西。燕王入京,被執,謫興州。交阯平,起為布政使,永樂七年卒官。
  5.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一百三》:交趾左布政使張顯宗傳 交趾布政司左布政使張顯宗字明遠汀州寧化人洪武中進士及第授翰林院編脩陞太常寺丞再陞國子祭酒建文中陞工部侍郎坐事免交趾平復起?左布政使顯宗家居有孝行從政通敏?祭酒首疏便宜數事申明學規修舉百廢綱紀一新其?交趾當平定之初夷民未安顯宗宣上恩德勞來撫綏民皆安之同時有王斌者平涼靜寧州人?清林縣典史招集新附勤於撫字後陞縣?州斌當去民懷其惠奏請留之遂陞清林知州又有魏思善者任武寧州知州綏集境內盜賊屏息與顯宗俱終於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