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耶和华你的神

十诫的开篇语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和合本,另譯為「我是雅威你的神」,新耶路撒冷聖經世界英文聖經אָֽנֹכִ֖י֙ יְהוָ֣ה אֱלֹהֶ֑֔יךָ‎,ἐγώ εἰμι ὁ Κύριος ὁ Θεός σου)是十誡的開篇語,被古代法律史學家及猶太和基督教聖經學者廣泛理解為道德上的命令。[1][2]

出埃及記》第20章開篇寫道:

神吩咐這一切話說: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 出埃及記20:1-2(和合本)

英文聖經譯本中,小型大寫字母書寫的「the Lord」對應希伯來文本中的יהוה‬(音譯「YHWH」),這是以色列之神的專有名,常被重構為「雅威」。[3]而「神」對應希伯來語中的 אֱלֹהִים(音譯「以羅欣」),這是聖經希伯來語中常見的「神、神靈」的詞彙。[來源請求]

十誡的開篇通過神的名字及其從埃及拯救以色列的歷史行動來確立其身份。這種語言和模式反映了古代王室條約的形式,即偉大的君王通過宣告自己的身份以及過去對屬下君王或臣民的恩惠行動來開篇。[4]

通過專有名「雅威」及其歷史中的大能行動確立其身份,雅威與埃及的神祇(這些神祇在埃及長子之死中被審判,《出埃及記》第12章)、迦南的神祇、外邦諸神,以及作為偶像、天體或自然之物被敬拜的神祇,以及其他專有名的神祇截然不同。[5]因此,雅威要求以色列人給予獨一的忠誠。[6]「我是耶和華你的神」這一表達在聖經中還多次出現。

希伯來聖經

通過宣告「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這句經文以名字介紹神,以確立後續規定的權威性。隱含的命令是相信神的存在,並且祂的專有名是「雅威」。通過提及出埃及,這句經文還暗示了神作為歷史中的救贖者和介入者的原型。這節經文也作為後續命令的動機句。[7][8][9][10]

文本遵循古代王室條約的模式,其中發言的君王首先通過名字和顯著的功績來確認自己的身份。因此,雅威確立了祂與以色列人之間的關係,以色列人被期望完全順服、忠誠並服從祂。[4] 聖約邏輯確立了一種排他性的關係,其中臣民只能有一個主權者,這在「不可有別的神在我面前」這一命令中明確表達。[11]

新約

耶穌在面對撒旦的試探時引用了《申命記》中的話,拒絕以敬拜撒旦換取世界的所有國度。[12]

耶穌對他說:「撒旦退去吧!因為經上記着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祂。』」
— 《馬太福音》4:10(和合本)

耶穌在教導中重複了以色列的信仰告白,認為這是最重要的命令:

耶穌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
— 《馬太福音》22:37-38(和合本)

新約中譴責那些吃祭偶像之物的人。[13] 正如希伯來聖經中將向別神獻祭視為向鬼魔獻祭一樣,[14] 新約也將偶像崇拜與敬拜鬼魔聯繫起來,並描述神對其他神靈充滿嫉妒。

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獻給鬼魔,不是獻給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魔有份。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魔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魔的筵席。我們是激主的憤恨嗎?我們比祂還有能力嗎?
— 《哥林多前書》10:18-22(和合本)

新約強調,神對敬拜其他神靈的人帶來後果。[15] 神命令「各處的人都要悔改」。[16] 偶像被描述為「無用之物」,人們被勸勉離棄偶像,歸向永生的神。[17] 摩西的教導和以色列偏離後的經歷被用來支持禁止信徒行偶像崇拜和性不道德的堅持。[18]

羅馬天主教教義

天主教教理》教導說:「第一誡召喚人相信神,對祂懷有希望,並以祂為最愛。」[19] 它引用了《申命記》中「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主你的神」的要求,[20]以及耶穌在面對撒旦試探時的回答。

「你要敬拜主你的神。」(《馬太福音》4:10)。崇拜神、向祂禱告、獻上屬於祂的敬拜、履行對祂的承諾和誓言,都是屬於宗教美德的行為,這些行為屬於對第一誡的服從。
— 《天主教教理》[21]

在第一誡的解釋中,《天主教教理》引用了殉道者賈斯丁的對話,以支持基督徒和猶太人信靠同一位神的教導:

除祂以外,沒有別的神……從永恆以來也沒有其他存在的神……但祂造並安排了整個宇宙。我們[基督徒]並不認為有一位神屬於我們,另一位屬於你們[猶太人],而是只有祂一位,就是那位以大能的手和高舉的膀臂帶領你們祖先出埃及的神。我們沒有信靠別的神(因為沒有別的神),唯獨信靠你們也信靠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
— 賈斯丁·殉道者[22]

《教理》描述了「我是耶和華」這句話作為十誡開篇的表達,體現了神的存在和權威。

第一誡包含信仰、希望和愛。當我們稱呼「神」時,我們承認祂是不變的、始終如一的、信實的和公義的,沒有任何邪惡。由此可見,我們必須完全信靠祂,承認祂的權威。祂全能、慈悲且無窮地良善。誰能不將所有的希望寄託於祂?當我們思考祂向我們傾注的恩惠和愛時,誰又能不愛祂?因此,神在聖經中於誡命的開頭和結尾所用的公式:「我是耶和華」。
— 《天主教教理》[23]

關於第一誡的更詳細闡釋,可參見《特倫特會議教理問答》的第三部分。

新教觀點

約翰·加爾文將「我是耶和華你的神」視為十誡的序言,並認為「不可有別的神在我面前」是第一條誡命。然而,他也接受將「我是耶和華你的神」視為第一條誡命的觀點,只要同時承認它也是整部十誡的序言。[24] 在他對第一條誡命的註釋中,加爾文將迷信比作妻子當着丈夫的面通姦。

……我們必須警惕迷信,它使我們的心偏離真神,被多神教的信仰左右。因此,如果我們滿足於一位神,就要記住之前所提到的,所有虛構的神都要遠離,我們應將神為自己所要求的敬拜保持完整。不能保留任何屬於祂榮耀的部分:所有屬於祂的都必須完全歸於祂。「在我面前」這句話加重了這種冒犯的性質,因為當我們用自己的虛構取代祂時,祂便嫉妒,就像一個不忠的妻子在丈夫面前公開通姦時更加刺痛丈夫的心。
— 約翰·加爾文,《基督教要義》[24]

馬丁·路德認為第一條誡命不僅禁止字面上的敬拜其他神,還包括禁止內心偶像崇拜,例如金錢、善行、迷信等。

例如,那些信靠權力和統治力的異教徒將朱庇特作為最高神;那些追求財富、幸福或享樂以及安逸生活的人則崇拜赫拉克勒斯、墨丘利、維納斯等;懷孕的婦女則崇拜戴安娜或露西娜,等等。因此,每個人都將自己心之所向的事物作為自己的神。即便在異教徒的心中,「有一個神」意味着信靠和相信某物。但他們的錯誤在於,他們的信仰是虛假且錯誤的,因為它並未歸於唯一的神,天上或地上真正的神。因此,異教徒實際上將他們自創的神或夢想的神當作偶像,並信靠完全虛無之物。偶像崇拜的本質不僅僅是建立一個形象並敬拜它,而在於內心向其他事物張望,從受造物、聖徒或鬼魔中尋求幫助和安慰,而不在乎神,也不相信所有的美好都來自神。
— 馬丁·路德,《大問答》,第一條誡命[25]

和加爾文類似,馬修·亨利也將「我是耶和華你的神」視為序言。他從聖約的角度解釋了這一序言及第一條誡命:神將以色列從埃及帶出來,雙方立下了盟約,因此以色列有義務遵守神的命令。

律法制定者的序言:「我是耶和華你的神」(第2節)。在這句話中,1. 神宣稱祂有權制定這一整套律法:「我是耶和華,吩咐你遵守以下的一切。」 2. 祂將自己作為前四條誡命中規定的唯一崇拜對象。他們的順服被三重原因約束,應該不會輕易打破。(1)因為神是耶和華——祂是自有永有、獨立永恆、萬物與能力之源;因此祂擁有無可爭辯的權利命令我們。祂是造物主,因此有權頒佈律法,並在我們順服時支持我們,賞賜順服並懲罰不順服。(2)祂是他們的神,與他們立約,且他們自願接受祂為神。如果他們不守祂的誡命,誰還會守呢?祂因祂的應許將自己束縛於他們,因此有理由通過誡命束縛他們。(3)祂曾將他們從埃及地領出來;因此,他們因感恩的緣故有義務順服祂,因為祂給予了他們如此大的恩惠,從可怕的奴役中釋放他們進入榮耀的自由。他們親眼見證了神為拯救他們所行的大事,每一件事都加重了他們的責任。
— 馬修·亨利[26]

約翰·衛斯理觀察到以色列因神的拯救而有責任順服祂的誡命,並指出基督徒同樣因被從罪惡的捆綁中拯救出來,而有責任侍奉基督。

在此,神宣稱祂有權頒佈這一律法,並將自己作為前四條誡命中唯一宗教崇拜的對象。他們的順服是被約束的。

1.因為神是耶和華——自有永有、獨立永恆,萬物與能力之源,因此祂有不可爭辯的權利命令我們。 2.祂是他們的神——與他們立約的神,是他們自願接受的神。

祂曾將他們從埃及地領出來——因此,他們因感恩的緣故有義務順服祂,因為祂將他們從痛苦的奴役中釋放出來,進入榮耀的自由。通過拯救他們,祂進一步獲得了治理他們的權利;他們的自由來源於祂,因此他們有義務侍奉祂。同樣地,基督救贖我們脫離罪的捆綁,因此祂有權接受我們最好的侍奉。前四條誡命涉及我們對神的責任(通常稱為第一法表)。這些誡命應優先,因為人應先愛造物主,然後才愛鄰舍;只有當正義與慈愛源自敬虔時,才被神悅納。
— 約翰·衛斯理[27]

猶太教教義

 
位於西班牙科爾多瓦邁蒙尼德紀念碑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邁蒙尼德將這理解為一項命令,要求人們知道神的存在。而伊本·以斯拉則將其解釋為命令人相信只有雅威是神。[7] 這條命令禁止信奉或崇拜任何其他神明:

任何承認假神為真的人,即使他並未真正崇拜它,也是在羞辱並褻瀆[神的]榮耀和可畏之名。
— 《密示尼法典》第2章,第6條[28]
偶像崇拜者——無論是以崇拜儀式、獻祭、焚香、澆奠或俯伏敬拜形式,還是承認其為神或宣稱「你是我的神」,均為違背命令。任何擁抱、親吻、尊敬、灑水、清洗、抹油、穿衣或穿鞋於偶像者,皆違背一條消極誡命。凡以其名立誓或發願者,亦違背一條消極誡命。
— 《密示尼·猶太法庭》第7章第6條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 這一命令禁止製造或雕刻任何與受造物相像的「偶像」(如走獸、魚類、飛鳥或人類)並敬拜它們。

禁止崇拜假神的命令本質在於不得侍奉任何受造物,無論是天使、天體或星辰,亦或四大元素之一,或由它們創造出的任何實體。
— 《密示尼法典》第2章,第1條[28]

其他經文中的出現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אנכי יהוה אלהיך‎)這一短語在希伯來聖經中多次出現,除了十誡之外。

例如,《利未記》第18章列出了若干禁止性變態行為和獻祭子女的命令。它要求神的子民與周圍的異族行為有別,以免像他們一樣遭毀滅。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你們不可效法你們所住的埃及地之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之人的行為;也不可隨從他們的惡俗。你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和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我是耶和華。
— 《利未記》18:2-5(和合本)

同樣,《利未記》第19章給出了關於遠離交鬼的巫術、尊重老年人以及善待外邦人的額外命令。

不可偏向交鬼的,和行巫術的;不可求問他們,以致被他們玷污。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你要在白髮人面前站起來,要尊敬老人,又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華。若有外人在你們的地寄居,就不可欺負他。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並要愛他如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 《利未記》19:31-34(和合本)

先知以賽亞指出,以色列之所以被擄,是因為未能遵守誡命;若順從誡命,他們將有如江河般的平安。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教訓你使你得益處,引導你所當行的路。甚願你素來聽從我的命令!你的平安就如河水,你的公義就如海浪;你的後裔也必多如海沙,你腹中所生的也必多如沙粒。他們的名在我面前不得剪除,也不得滅絕。你們要從巴比倫出來,從迦勒底人中逃脫!以歡呼的聲響傳揚,說:「耶和華救贖了他的僕人雅各!」他們經過荒野,必不乾渴;他為他們使水從磐石流出;他分裂磐石,水就湧出。耶和華說:「惡人必不得平安!」
— 《以賽亞書》48:17-22(和合本)

先知約珥展望神通過奇妙的作為使子民認識祂是他們的神,並帶來未來的祝福。

你們必吃得飽足,就讚美那待你們奇妙的耶和華你們的神。我的百姓,必永不羞愧。你們必知道我是在以色列中間,又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除了我以外,再沒有別神。我的百姓,必永不羞愧。
— 《約珥書》2:26-27(和合本)

參見

延伸閱讀

註釋

  1. ^ Richard A. Posner,《法官如何思考》,哈佛大學出版社,2008年,第322頁;《新聖經詞典》,第二版,丁道爾出版社,1982年,第1174-1175頁;Geoffrey W. Bromiley,《國際標準聖經百科全書》,1988年,第117頁;J. Rodman Williams,《更新神學:從靈恩視角的系統神學》,1996年,第240頁;Paul T. Jersild,《做道德決定:基督徒對個人與社會倫理的探討》,1991年,第24頁。
  2. ^ 《出埃及記》20:1-21;《申命記》5:1-23,《新聖經詞典》,第二版,丁道爾出版社,1982年,第1174-1175頁。
  3. ^ 《猶太研究聖經》,牛津大學出版社,2004年,第111-112頁。
  4. ^ 4.0 4.1 《NIV學習聖經》,Zondervan出版社,1995年,第146頁。
  5. ^ TD Mettinger,《尋找神:永恆之名的意義與信息》,Fortress出版社,2005年;另見《以賽亞書》42:8,《申命記》第12章,《詩篇》96:5。
  6. ^ 《錨定聖經》,《申命記》第1-11章,Moshe Weinfeld,第5-6章註釋,第236-356頁。
  7. ^ 7.0 7.1 《猶太研究聖經》,牛津大學出版社,2004年,第148頁。
  8. ^ David Hazony,《十誡》(Scribner,2010),第1章。
  9. ^ 《錨定聖經》,《申命記》1-11章,Moshe Weinfeld,Doubleday出版社,1991年。
  10. ^ 《NIV學習聖經》,Zondervan出版社,1995年,第323頁。
  11. ^ 《猶太研究聖經》,牛津大學出版社,2004年,第145頁。
  12. ^ 《天主教教理》,十诫,第1条. [2025-01-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0-08). 
  13. ^ 《啟示錄》2:14, 2:20
  14. ^ 《申命記》32:17, 《詩篇》106:37
  15. ^ 《羅馬書》1:18-32
  16. ^ 《使徒行傳》17:29-30(和合本)
  17. ^ 《使徒行传》14:15. [2025-01-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11-05). 
  18. ^ 《使徒行傳》15:20-21, 《哥林多前書》10:1-10
  19. ^ 《天主教教理》,第三部分,第二部分,十誡2134
  20. ^ 《申命記》6:5,《天主教教理》,第三部分,第二部分,十誡2133
  21. ^ 《馬太福音》4:10,《天主教教理》,第三部分,第二部分,十誡2135
  22. ^ 圣贾斯丁·殉道者:《与特利丰的对话》(Roberts-Donaldson). www.earlychristianwritings.com. [2025-01-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4-28). 
  23. ^ 《天主教教理》,第三部分,第二部分,十誡2086
  24. ^ 24.0 24.1 基督教要义 - 基督教经典数字图书馆. www.ccel.org. [2025-01-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1-01). 
  25. ^ 大问答 - 基督教经典数字图书馆. www.ccel.org. [2025-01-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1-01). 
  26. ^ 全本圣经注释(创世记至申命记) - 基督教经典数字图书馆. www.ccel.org. [2025-01-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1-01). 
  27. ^ 全本圣经注释,《出埃及记》20章注释,约翰·卫斯理. [2025-01-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1-01-15). 
  28. ^ 28.0 28.1 偶像崇拜 - 第二章. www.chabad.org. [2025-01-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