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銀行
金融机构类型
政策性銀行主要指由政府創立或擔保、以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政策為目的、具有特殊的融資原則、不以盈利為目標(但可能會有盈利)的金融機構。
自1894年法國通過法令建立最早的政策性銀行——農業信貸互助地方金庫以來,美國、日本、大韓民國、中華民國、泰國、印度、巴西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等國都先後成立了政策性銀行,形成了較為健全的政策性金融體系。這些國家普遍都是立法先行,從而建立了政策性銀行法體系。[1]
各國政策性銀行列表
台灣
中國大陸
國家開發銀行(第一個政策性銀行)成立之初,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管;2004年2月1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辦法》、《商業銀行法》修正法案生效,國家開發銀行信貸業務開始接受銀監會的監管。[2]
韓國
德國
美國
參考資料
- ^ 政策性银行的法律管理与保障. news.sohu.com. [2021-05-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12).
- ^ “专属监管”首改终落地,对比中外政策性银行监管 -ZAKER新闻. www.myzaker.com. [2021-05-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10).
這是一篇經濟學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