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還本續貸

無還本續貸本質上是通過新發放的貸款來還清已有的貸款。

起源

2013年4月泉州銀行推出了「無間貸」,這可視為「無還本續貸」的雛形。[1] 2014年7月24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ICP備05072642號《中國銀監會關於完善和創新小微企業貸款服務 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平的通知 銀監發[2014]36號》(可簡稱為36號文)[2]。其中有這麼一段話,「對流動資金周轉貸款到期後仍有融資需求,又臨時存在資金困難的小微企業,經其主動申請,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提前按新發放貸款的要求開展貸款調查和評審。」201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在《中國銀監會關於進一步落實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政策的通知》這一文件中就已經提到了「無還本續貸」的概念。在《關於做好2017年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內又有提到「無還本續貸」。

有關該方面的限制

截至2018年8月8日,中國銀保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還沒有提到無還本續貸的次數限制的文件。但36號文中提到:「符合下列條件的小微企業,經銀行業金融機構審核合格後可以辦理續貸:

(一)依法合規經營;

(二)生產經營正常,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和良好的財務狀況;

(三)信用狀況良好,還款能力與還款意願強,沒有挪用貸款資金、欠貸欠息等不良行為;

(四)原流動資金周轉貸款為正常類,且符合新發放流動資金周轉貸款條件和標準;

(五)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求的其他條件。

銀行業金融機構同意續貸的,應當在原流動資金周轉貸款到期前與小微企業簽訂新的借款合同,需要擔保的簽訂新的擔保合同,落實借款條件,通過新發放貸款結清已有貸款等形式,允許小微企業繼續使用貸款資金。」這限制了無還本續貸的使用範圍和對象。

優勢

央視新聞聯播在2018年8月4日對山東省德州某家生產辣醬的企業進行了報道,高度評價了「無還本續貸」,認為這是山東省的創新舉措和實踐。 [3] 山東德州銀監分局副局長王國恩表示:「有中小企業局的推薦,目前辦理無還本續貸業務後,還沒有發現一筆不良貸款,這就實現了雙贏。」

劣勢

一些評論認為,這一舉措可能導致銀行隱藏不良情況。 [4] 董希淼也在《每日經濟新聞》向記者表示無還本續貸具有一定風險,地方政府和監管部門不應該強制推行無還本續貸,判斷權要交給銀行。 [5]

參考資料

  1. ^ 多地推「無還本續貸」 高招還是無奈?
  2. ^ 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 [2018-08-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1-20). 
  3. ^ 央視新聞聯播頭條報道德州無還本續貸:穩金融實踐
  4. ^ 「無還本續貸」火了!為企業節約倒貸成本,考驗銀行風控體系
  5. ^ 山东德州“无还本续贷”刷屏 专家:并非新生事物,审核条件需进一步规范. [2018-08-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