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滅耿、霍、魏之戰發生於前661年(周惠王十六年、魯閔公元年、晉獻公十六年),晉獻公、太子申生率軍攻滅耿國(今山西省河津市東南)、霍國(今山西省霍州市西南)、魏國(今山西省芮城縣北)三國的作戰。
晉獻公平定內亂集中權力後,積極向外擴張。前661年冬,晉國實行二軍制,上、下軍分別由晉獻公和太子申生統率。晉獻公率上軍先後攻滅耿國、魏國兩國。太子申生率下軍攻滅霍國。晉國完全控制了汾水流域,將其西界推至黃河東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