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應遴(1601年—1647年),字無擇,號二濂江西贛州府寧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崇禎三年(1630年)庚午科江西鄉試舉人,七年(1634年)甲戌科進士[1],八年授刑部浙江司主事,九年江北審決,十一年升兵部職方司員外郎,十二年起補兵科給事中。崇禎十五年以工科右給事中督餉江西、廣東,官至兵科都給事中。明亡歸鄉,清兵破吉安後圍贛州,楊廷麟萬元吉守危城,應遴與仲子曾燦動員閩地山澤間兵數萬,赤日徒行二百里馳援,楊廷麟疏薦應遴為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督理眾師,曾燦為職方司主事,1646年九月汀州隆武政權滅亡,十月四日贛州城破,楊廷麟、萬元吉投水而死,應遴亦於次年(1647年)亡故。著有 《樞垣言事》、《篆草焚余》並行於世[2]

參考文獻

  1. ^ 《崇禎七年甲戌科進士履歷便覽》:曾應遴,曾祖伯聞;祖於欽;父建勛。二濂,字無擇,書四房,辛亥年四月十一日生,贛州府寧都縣人,庚午鄉試,會一百三十七名,二甲四十六名,都察院觀政,乙亥授刑部浙江司主事,丙子江北審決,戊寅升兵部職方司員外,己卯補兵科給事中。
  2. ^ 《寧都縣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