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燾 (宋朝)
生平
十二歲親睹「靖康之禍」,北宋覆亡,二十歲憤恨金仇未報,寫了《反正議》十四篇。
紹興八年(1138年)進士,調成都府華陽縣主簿,擬嘉州軍事推官。未赴任,在龍鶴山巽岩讀書。紹興十二年,赴華陽主簿任,紹興二十四年(1154),改宣教郎,知成都府雙流縣。後知榮州,治水有績。隆興二年(1164),他任潼川府路轉運判官。官至實錄院檢討官、修撰。勤於政事,頗有政績,「無歌姬,不置產」。張栻說:「李仁甫如霜松雪柏。」[1]
李燾痛恨秦檜誤國擅權,為秦檜所忌,仕途頗不順,「嘗遣人諭意,欲得燾一通問,即召用之,(李)燾惡其誤國擅權,迄不與,坐此偃蹇州縣,垂三十年」。[2]淳熙三年(1176年)擢為秘書監,權同修國史,兼權實錄院同修撰。
李燾大部份的時間都在擔任史官著述,在知成都府雙流縣任上,公務之餘,「日翻史冊,匯次國朝事實。」,《長編》之書蓋始於此[3],以四十年之力[4],撰成《續資治通鑑長編》九百八十卷,自宋太祖趙匡胤建隆(960年),迄於宋欽宗趙桓靖康(1127年),記北宋九朝168年史事。乾道四年(1168)進上已修成的太祖、太宗、真宗、仁宗、英宗五朝,淳熙元年(1174年),進神宗朝《長編》,孝宗稱讚他「無愧司馬光」[5]。
據史載,李燾在搜集材料時,「作木廚十枚,每廚作抽替匣二十枚,每替以甲子誌之。凡本年之事,有所聞,必歸此匣,分月日先後次第之,井然有條」,因卷秩龐大,前後分四次上進。今本久已亡佚,後從《永樂大典》中輯錄部份。
淳熙十一年(1184年),臨終前遺言:「臣年七十,死不為夭,所恨報國缺然。」著有《巽岩文集》、《四朝史稿》五十卷、《唐宰相譜》一卷、《江左方鎮年表》六卷、《晉司馬氏本支》、《齊梁本支》、《王謝世表》、《五代三衙將帥年表》各一卷,《春秋學》、《易學》五卷、《春秋學》十卷等五十餘種,大多失佚。今存《續資治通鑑長編》五百二十卷、《六朝制敵得失通鑑博議》十卷、《說文解字五音韻譜》十卷,清代皆編入《四庫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