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用和
李用和(988年—1050年),字審禮,北宋杭州(今浙江省杭州)人。
宋真宗李宸妃弟。原籍杭州,遷居開封,少年時窮困,居京師鑿紙錢為業。李宸妃生下皇子趙禎之後,真宗章獻皇后劉氏冒為己子,為了安慰李妃,在民間找到李用和,奏補三班奉職。李用和從此入仕為官,歷任右侍禁、合門祗候、權提點在京倉草場、考城縣兵馬都監、崇儀使、賀州刺史、寧州刺史等職。按舊制,刺史以上所賜公使錢可以私有,他全部充當軍費,為人稱道。擢升為殿前都虞候、鄜州路馬步軍副都總管、鄜州觀察使,未行拜永清軍節度觀察留後。康定元年(1040年),任侍衛親軍步軍馬軍副都指揮使,拜建武軍節度使、殿前副都指揮使,以老乞罷軍職,拜宣徽北院使,不久改彰信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景靈宮使。李用和得病時,宋仁宗親自探望舅舅,進兼侍中。李用和臨終時,三子李珣被宋仁宗任命為閤門使。去世後,贈太師、中書令、隴西郡王。諡號恭僖,輟朝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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