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穩(1479年—?年),字邦泰,號松風,直隸徐州碭山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李穩
大明浙江按察司僉事
籍貫南直隸徐州碭山縣民籍
出生成化十五年(1479年)十一月十一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齊氏
出身
  • 弘治十七年甲子科舉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

生平

治《詩經》,行五,由國子生中式甲子科(1504年)應天府鄉試第七十四名舉人,年三十歲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會試第二百七十三名,第三甲第四十一名進士[1][2]。初授浙江仁和縣知縣,七年五月選授山西道御史,九年巡按山西,十年冬十月因打死太原人劉澄及庠生連瑀等人,被告到京城,錦衣衛捉拿至京訊問,呂柟等人疏救,被革職為民[3]。嘉靖初,詔起浙江按察司僉事,不久乞終養歸,未幾吏部以賢能起用,竟不起,終於家,鄉人欽佩其行為,立木坊旌表[4]

家族

曾祖李範。祖父李顯道。父存仁,訓導。前母楚氏;母黃氏。慈侍下,兄李真、李奉、李清、李秀[5]

參考資料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三十》 :正德十年冬十月己卯,黜監察御史李穩為民。穩巡按山西,太厚人劉澄者投鎮守門下,與諸猾胥怙勢害民,為各州縣代納鹽鈔,而厚索其價分之。穩收澄等四人栲訊以死,襄垣縣庠生連瑀等與捕盜縣丞構訟,穩惡瑀等黨惡,笞之而死者又四人。澄子珤寧化王府儀賓也,使人擊登聞鼓訴冤,瑀家亦赴訴。詔以人命至重,遣刑部郎中徐珙及錦衣衛官往按之。珙等還奏其狀,法司請俟穩回京日逮問,詔錦衣衛官校執至京鞠治,黜為民。
  4. ^ 《碭山縣志·卷之十·人物誌》:李穩,字邦泰,號松風。少貧,攻苦力學,晝夜不倦。宏治甲子舉於鄉,正德庚午成進士,任仁和縣令,鋤強扶弱,吏民懷畏。擢山西監察御史,卓有風裁,彈劾不避權要。時有守皇莊者國戚也,為虐於鄉,民其苦之。里中有一井,民賴以食,井在守莊者居,守莊者禁男子不得汲,汲須婦人,一時少艾者多被污。公廉得其狀,欲擒之。適有告守莊者佔民田,且無辜杖殺人事,邦泰乃密遣人以計致之,及至驕甚,公厲聲曰:吾監察使將為朝延盡此職,肯枉法乎?即出所告事詰問,其人愕然不能對,公乃立斃之,始上疏請罪,朝廷聞之,怒下公於理,士民號泣不能舍。公慨然曰:害已除,吾死無憾也。呂柟等疏救乃免,歸里後家益貧,住一草庵,顏曰松風,歌嘯其中,若忘其為御史者。嘉靖初,詔起浙江按察司僉事,聲望屹然。尋乞終養歸,未幾銓部以賢能用,竟不起,終於家,鄉人高其行為,立木坊以表之。明末流賊起過公墓,相戒無壞李公墳,坊得無恙。江南通志參家狀
  5.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