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賓 (1767年)
生平
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鄉試中舉,嘉慶六年(1801年)中三甲第一百七十一名進士,選庶吉士,散館授檢討。嘉慶九年、十二年先後充雲南、貴州鄉試副考官,十三年(1808年)充湖南鄉試正考宮。後歷任山東道監察御史、廣西道監察御史、吏科給事中、工科給事中、河東河道總督、禮部右侍郎、兵部左侍郎、廣東巡撫、漕運總督等。
嘉慶二十五年初,管山東運河事務,兼署山東巡撫。同年十二月授安徽巡撫。
道光元年(1821年)六月,復授漕運總督。二年九月,改授湖廣總督。1826年6月22日-1832年9月14日期間,李鴻賓接替阮元擔任兩廣總督。任期鎮壓廣東連州瑤變。
<清史 李鴻賓傳>記載,英商成功行賄李鴻賓,為英商輕視中國官吏之始[1]。
延伸閱讀
[編]
參考文獻
前任: 阮元 |
兩廣總督 任職期間:1826年6月22日-1832年9月14日 |
繼任: 盧坤 |
- ^ 高拜石 正中書局版 <新編古春風樓瑣記>(廿五) P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