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鵬新
李鵬新(1960年12月—),山西省忻州市神池縣人。男,漢族。1977年12月參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青海師範學院中文系中文專業畢業,中共中央黨校社會學專業研究生學歷。曾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教育工作委員會書記。2023年因為嚴重違法違紀而接受中紀委國家監委調查。2024年被雙開。
生平
1977年12月,17歲的李鵬新來到青海省德令哈農場中學任教師。1979年9月,在青海師範學院中文系中文專業學習。1983年8月,在青海省委組織部選調生培訓班當學員。1983年9月,任青海省玉樹藏族自治州治多縣多彩公社黨委秘書。1984年4月,在青海省玉樹藏族自治州治多縣當江鄉副鄉長。1985年12月,任青海省玉樹藏族自治州治多縣副縣長。
1990年1月,李鵬新任共青團青海省委組織部副部長。1991年1月,任共青團青海省委組織部部長。1991年11月,任共青團青海省委副書記。1997年1月,任共青團青海省委書記(1995年8月至1997年12月,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領導幹部函授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1998年9月至1999年7月,在中央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1999年11月,任中共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副書記兼格爾木市委書記(正廳級),2001年1月任中共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書記。
2005年8月,45歲的李鵬新任中共青海省委常委、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書記,晉升副部級。2007年1月,改兼任省委政法委書記。2011年11月,調任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組織部部長[1]。
2016年10月,任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2]、自治區教育工委書記。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兼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秘書長[3]。
2023年12月,李鵬新因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4]。2024年6月17日,被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開除黨籍、開除公職[5]。
參考文獻
- ^ 李鹏新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 人民網. [2012-05-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14).
- ^ 李鹏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简历). 天山網. 2016年10月16日 [2016-1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9-02).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李鹏新兼任自治区党委秘书长. 澎湃新聞. [2016-11-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9-01).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李鹏新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 中國經濟網. [2023-12-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1-30).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李鹏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 2024-06-17.
中國共產黨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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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梁 超 |
中國共產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教育工作委員會書記 2016年10月-2021年7月 |
繼任: 李邑飛 |
前任: 彭家瑞 |
中國共產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秘書長 2016年11月-2017年4月 |
繼任: 李學軍 |
前任: 李 佳 |
中國共產黨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部長 2011年11月-2016年10月 |
繼任: 曾一春 |
前任: 沈 何 |
中國共產黨青海省委員會政法委員會書記 2007年1月-2011年11月 |
繼任: 王建軍 |
前任: 肖瑞華 |
中國共產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員會書記 2001年1月-2007年1月 |
繼任: 羅朝陽 |
民事職務 | ||
前任: 鄧本太 |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青海省委員會書記 1997年1月-1999年11月 |
繼任: 尼瑪卓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