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漢忠(1954年10月),漢族山西大同市陽高縣人,[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1998年至2012年,楊漢忠歷任內蒙古滿洲里市市委副書記、市委書記、市長,興安盟盟委書記,內蒙古政法委副書記等職。[1][2]

2000年至2012年期間,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的賄賂,並在處置興安盟盟委行署原辦公場所土地過程中濫用職權。內蒙古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楊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3][2][4]

參考文獻

  1. ^ 1.0 1.1 杨汉忠. 新華網內蒙古頻道. [2007-10-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5-30). 
  2. ^ 2.0 2.1 巨贪杨汉忠受贿4000余万. 網易新聞. [2013-10-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20). 
  3. ^ 杨汉忠案件始末. 深港在線. [2013-09-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0-04). 
  4. ^ 內蒙死緩高官:5省21房送情婦別墅. 文匯網. [2013-10-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0-04). 
政府職務
前任:
未知
滿洲里市人民政府市長
1998年—2003年11月
繼任:
未知
前任:
未知
滿洲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黨組書記
2003年12月—2004年1月
繼任:
未知
前任:
未知
滿洲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
2004年1月—2005年12月
繼任:
未知
前任:
未知
滿洲里市委員會常委會主任
2005年12月—2006年9月
繼任:
未知
政黨職務
前任:
未知
中國共產黨滿洲里市委員會副書記
1998年—2003年4月
繼任:
未知
前任:
未知
中國共產黨滿洲里市委員會書記
2003年4月—2006年9月
繼任:
未知
前任:
未知
中國共產黨呼倫貝爾市委員會常委
2005年12月—2006年9月
繼任:
未知
前任:
未知
中國共產黨興安盟委員會書記
2006年9月—2010年4月
繼任:
未知
前任:
未知
中國共產黨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政法委書記
2010年4月—2013年9月
繼任:
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