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專區
林芝專區,西藏自治區舊專區。南部地區與印度爭議地區屬於藏南地區的一部分。
林芝專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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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專區 | |||||||||
1960年—1970年 | |||||||||
歷史 | |||||||||
歷史 | |||||||||
• 成立 | 1960年 | ||||||||
• 廢除 | 197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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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屬於 | 中國林芝市(各自宣稱,互不認可) 印度阿魯納恰爾邦(各自宣稱,互不認可) |
歷史
1960年1月成立塔工專署,同年2月改設林芝專區,專署駐林芝縣。將拉綏溪、古如朗木傑溪、加查宗、朗宗、金東溪劃歸山南專區。原屬昌都專區的嘉黎宗、傾多宗、易貢宗、曲宗劃入林芝專區。以德木宗西部與覺木宗東部、則拉崗宗東北部合併設林芝縣(駐尼池村);以白瑪桂(包括金珠、珞堆卡)設墨脫縣;以則拉崗的西南部設米林縣;以江達宗設工布達縣(駐江達村,即太昭);以雪喀宗和覺木宗西部設雪巴縣(駐雪巴村);以嘉黎宗設嘉黎縣;將傾多宗、易貢宗、曲宗合併設波密縣(駐紮木)。林芝專區轄林芝、墨脫、工布江達、雪巴、波密、米林、嘉黎等7縣。
1970年廢林芝專區,改為林芝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