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宗劫槓案
楚宗劫槓案[1] ,簡稱劫槓案,是明朝的歷史案件,萬曆卅三年(1605年),楚國(楚藩)宗室由於不滿朝廷對楚太子案的判決,劫取了楚王朱華奎貢獻給明神宗的「皇槓」,獲贓二萬兩白銀,湖廣巡撫趙可懷拘捕了該等宗室,欲加審訊,卻遭到楚國宗室們殺害。在此案的審定過程中,又引發明廷的黨爭。此案,亦是楚藩案的一部分,兩次楚藩案也與妖書案迭有相關,故稱二書二楚。
簡介
楚王朱華奎襲爵後,一個名叫「王守仁」(並非陽明先生王守仁,僅是同名同姓)的軍官,與宗親王錦襲,向神宗上奏,自己王家的祖先定遠侯王弼,是朱華奎祖先楚昭王的姻親,其財產卻都被楚國霸佔,有黃金六萬八千兩,白銀二百五十萬兩,還有莊田八十六處的田租八百萬兩白銀,共計白銀一千三百萬兩,都在楚王府,如今紫禁城三大殿遭到祝融之災,應該命楚王交出來資助朝廷。
朱華奎回應:當年王弼被藍玉案牽連,被明太祖賜死,怎可能留下如此多的財產,而且開國之初,國家財政困窘,朝廷怎麼可能有如此多的金錢賜給功臣,指責王守仁說謊。又提到楚宮有四年發生火災,有一年甚至連燒了三次,錢都花在整修宮殿上。加上楚世子逆案後,朝廷以武岡王朱顯槐署理楚王府,又侵吞了大量楚國財產,如今楚國只有白銀十八萬兩,願意接受朝廷調查,也可以把土地都挖開,看是否有藏金銀於地下。朝廷調查結果,果然為王守仁說謊,神宗悻悻然結案,也不想處罰說謊的「王守仁」。
雖然逃過一劫,但是朱華奎在萬曆卅三年(1605年),還是有自知之明地以助工為由,奉獻給神宗白銀貳萬兩,以「皇槓」搬運。運送途中,被不滿楚太子案的楚國宗室朱蘊鉁等三十餘人劫走。湖廣巡撫趙可懷提訊該等人時,朱蘊鉁和朱蘊鍧掙斷刑枷,還打死可懷,眾官走避。湖廣右參政薛三才、按察使李燾、巡按吳楷向朝廷報告楚國宗室作亂。
大學士沈一貫說這是寧王之亂的翻版,立刻調集鄖陽巡撫胡襟寰兵馬,打算攻打楚國,楚國宗室自危,薛三才、李燾上奏,此為一樁搶劫案件,並非謀叛,朝廷方才止兵。萬曆三十三年四月,朱蘊鉁與朱蘊鍧解送湖廣承天府處死,朱華堆等三人自殺,朱華焦、朱蘊鈁等被幽禁,人心惶然。
楚國宗室不過三千人,就有四十餘人入獄,且多是為了向朝廷陳情而抗議,全部被打為叛逆,牽連無辜甚多。處刑時承天府爆發大地震,民眾傳言說是「上干天怒」,袁宏道評論為:「國體藩規俱不論,老臣塗血也堪憐!」[2]有人認為是朱華奎指使手下將與自己結怨的趙可懷毆打致死,嫁禍給楚國宗室們。
註釋
參考文獻
- 朱孟陽《細說明代十六朝》2005-7-1,京華出版社 ,ISBN :7807240601
- 沈德符《萬曆野獲編》,中華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