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產興業

殖產興業(日語:殖産興業しょくさんこうぎょう shokusan kōgyō */?)是日本明治維新時期提出的三大政策之一。因彼時的明治政府欲與西方列強抗衡,便以"促進產業資本主義的發展"作為推動國家近代化的政策。明治政府實行殖產興業政策的具體內容是:運用國家政權之力量以及國庫資金,以各種政策為槓桿,來加速資本原始積累過程,並以國營軍工企業為主導,以西方國家推動近代化進程的過程為樣板,大力扶植日本資本主義的成長。

歷史背景

1851年,當島津齊彬成為薩摩藩的藩主時,他就開始籌劃日本第一個現代西式工廠--集成館事業日語集成館事業[1][2][3]

1867年,日本第一家紡紗廠--鹿兒島紡績所日語鹿児島紡績所在薩摩藩成立。[4]

江戶時代後期,日本的採行鎖國政策演變為開國政策,日本政府意識到其國力與西方列強差距懸殊,從王政復古成立的明治政府,便以富國強兵為口號,實行積極強化自身產業的政策,藉地租改正秩祿處分,實行了稅制改革。

具體措施

明治政府殖產興業的具體措施,主要有以下7個方面:

(1)廢除各地關卡,培育和發展全國統一市場;建設鐵路,發展航運郵政電報電話等近代交通、通訊事業。

(2)接管幕府和各藩的工礦企業,加以改造和擴充,以形成國有的企業體系;大力創辦各種稱為「模範工廠」的新式近代企業。

(3)引進西方先進技術和設備,改造原有技術和工具;注重發展民用企業。

(4)採用獎勵、保護等多種方式,鼓勵優質新產品和發明創新;舉辦交流會、博覽會以推廣先進技術。

(5)推行「勸農」政策,引進西方農業技術、農牧業品種和經營管理制度;結合「士族授產」的「勸業」,使大批原封建武士從事農墾。

(6)扶植與保護私人資本,促進私人企業發展。 為加速工業化進程,政府在1880年發佈「官業下放令」,從1880年11月起,決定將軍工鑄幣、通訊、鐵道印刷等特殊部門以外的官營企業廉價出售給三井三菱川崎古河等特權大資本家。這標誌着日本的「殖產興業」政策的根本性轉變,它放棄了以國營企業為主導的資本主義工業化方針,轉而實行大力扶持和保護私人資本主義的方針。

(7)獎勵國產,鼓勵國貨出口。明治政府自19世紀80年代起,立足本國實際,認為引進必須結合國情,西方經驗不能照搬。明治時代,日本在發展近代資本主義、大力引進外國先進技術的同時,廣為延聘外國各行各業專家,注重人才的引進,當時外國專家的薪金,可以高出日本領導人數倍;隨着本國人才的培育成長,明治政府逐步減少以致停止了這種人才引進。派遣留學生與岩倉使節團出國,致力學習西方的產業技術,同時也很注重學習內容的實用性以及學習成本的實惠性,擯棄了盲目性的學習。

殖產興業的推行機構

明治3年(1870年),設置工部省(日本語:こうぶしょう),下設工學、勸工、礦山鐵路土木建築燈塔造船、電訊、製鐵和製造等工商業部門,作為全面負責推行殖產興業政策的領導機關。工部省首先接管了幕府和各藩經營的礦山和工場,創辦了官營企業(即國有企業),引進西方先進的生產技術和設備,並且興建鐵路。

1872年,官營鐵路及汽船開始運作,日本國內的交通開始發達起來。礦業事業開始運作,在群馬縣更開設富岡製絲埸的官營模範工場。

1873年,設立了統籌官營事業的內務省(日本語:ないむしょう),糾正了過去工部省偏重發展重工業的狀況,以發展農業、產品加工、海運業等為主。與工部省配合,共同推行殖產興業政策。內務省利用國家資金,創辦了千住呢絨廠、新町紡紗廠和愛知紡紗廠等近代化的「模範工廠」,以此起示範作用進而推動私人資本主義工業的發展。

除工部、內務兩省外,1869年在北海道設置「開拓使」(日本語:かいたくし)。它作為開發北海道的機構,積極推動北海道開發事業,如測量地形、調查礦產、開採煤礦、發展交通運輸等。直到1882年2月,開拓使才被撤消,其間經營了39個工廠,如札幌煉鐵廠、機械廠、啤酒廠,函館煤氣廠,厚岸罐頭廠,紋鱉製糖廠等。這些工廠對北海道近代工業的發展起了很大作用。

金融改革

1871年頒佈了新的貨幣條例;

1872年,澁澤榮一等頒行了國立銀行條例。

1880年,為了舒緩國家的財政赤字,政府以低於市值的價錢向民營企業三井三菱賣出非軍事的產業。

1885年,廢除工務省。1882年,設立了大阪貿易會社紡織業得到確立。經過了甲午戰爭日俄戰爭,更大大地推進了日本的產業革命

在民間,岩崎彌太郎所創設的三菱商會及三井,受到政府的保護,並成為政商。這個情況,更促進了財閥的形成。

關連項目

  1. ^ 殖産興業. コトバンク. [2021-09-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24). 
  2. ^ 島津斉彬. コトバンク. [2021-09-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9-12). 
  3. ^ 集成館. コトバンク. [2021-09-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22). 
  4. ^ 鹿児島紡績所跡. 鹿児島市. [2017-07-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