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一平(1898年12月25日—1971年10月15日),字穎君,浙江杭縣(今餘杭鎮)人,中華民國法學家、律師、政治人物。[1][2]

江一平
個人資料
字穎君
出生1898年12月25日(光緒二十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大清浙江
逝世1971年10月15日
 中華民國臺灣
墓地
國籍 中華民國
政黨[KMT]
配偶虞澹涵
父母父江子誠,岳父虞洽卿
制憲國民大會代表
民國名人圖鑒

生平

江一平早年先後在上海聖約翰大學復旦大學東吳大學學習法律和文學,分別獲得復旦大學文學士、東吳大學法學士學位。此後,江一平長期在上海擔任執業律師。在五卅運動中,江一平為愛國學生擔任辯護律師。1932年,獲復旦大學授予名譽法學博士學位。江一平歷任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復旦大學校董、上海法政大學校董、上海律師公會常委、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華人納稅會委員和董事等職。1936年,獲律師界推選為國民大會代表[2]

前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華董,外交部顧問,復旦大學副校長,復旦東吳大學教授,全國律師公會聯合會常務理事

抗日戰爭爆發後,江一平與上海各界人士共同組織上海難民協會,募款救濟難民。日軍佔領上海後,江一平以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華董身份,保護國民政府在租界內的權益。1940年夏,汪精衛南京國民政府企圖迫使江一平出任司法部部長,江一平乃離開上海,經香港重慶[2]

1940年到重慶後,江一平獲聘為第二屆國民參政會參政員(後來第三、四屆連任),不久又被推為駐會參政員,並且一度兼任復旦大學副校長。抗日戰爭勝利後,江一平回到上海,仍任執業律師。1946年出席制憲國民大會,並且在南京分設律師事務所。1948年,江一平當選立法院立法委員。1949年初,在上海審判日本戰爭罪犯時,江一平被指定為日本侵略軍總司令岡村寧次的辯護律師。中國人民解放軍佔領南京前夕,江一平赴台灣[1][2]

1971年10月15日,江一平病逝[3]

參考文獻

  1. ^ 1.0 1.1 劉國銘,《民國職官年表·人名錄》校讀,近代中國研究,2009年08月15日 Archive.is存檔,存檔日期2013年06月18日,
  2. ^ 2.0 2.1 2.2 2.3 江一平,杭州餘杭,2004-12-27[永久失效連結]
  3. ^ 律師公會選出之立法委員江一平於民國60年10月15日病故,依法註銷名籍,(60)臺統(一)義字第7915號(60.11.19),總統府公報第234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