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應斗(16世紀—1627年),福建漳州府海澄縣[1]明朝南明軍事人物。

生平

洪應斗是天啟元年(1621年)的武舉人,次年(1622年)聯捷武進士[2],獲授福建水標彭湖把總[3]。當時海盜猖獗,他在七年(1627年)跟隨副總兵陳希範駐紮銅山,陳希範每日飲酒,報告寇警的部屬都被鞭笞,也不聽他勸說防備;很快海盜乘風縱火焚舟,官軍不及揚帆,士兵不是逃走就投水,洪應斗聯同部下迎敵,親自殺死數十人,其後自知難逃一死,抱着銅銃自溺而死,其屍體遭賊人釣起凌遲。

在此戰役中降將楊六、楊七坐視不救,陳希範臨陣逃脫,更誣陷洪應斗敗逃,崇禎元年(1628年)工科給事中顏繼祖為此彈劾陳希範及提督俞咨皋,並為洪應斗請恤[1][4][5]

引用

  1. ^ 1.0 1.1 嘉慶《漳州府志·卷三十九·人物四》:洪應斗,海澄人,郡諸生,習騎射通兵法,天啟壬戌武進士,授福建水標把總。丁卯海寇縱橫,命應斗帥所部舟師南援,時副總兵陳希範駐師銅山,應斗屬焉,賊舸將至,希範日酣飲,有傳儆者輒笞之。應斗告以當為備,不聽,賊果乘風直下縱火焚舟,我舟掛蓬不及,眾皆遁或赴水,應斗率所部獨迎敵賊艘環之,應斗手刃數十人,度終不得出乃抱銃自沉死,希範既跳身以免,反誣應斗敗逃,給事中顏繼祖具疏請恤以慰忠魂。 續傳
  2. ^ 乾隆《海澄縣志·第九卷·人物 選舉》:明武舉人……天啟朝……洪應斗 八都人,府學生,壬戌進士
  3.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四十七》(梁本):熹宗舊紀……天啟四年……(四月)委海道孫國禎督同水標劉遊擊、彭湖把總洪際元、洪應斗駕船,於五月二十八日到娘媽宮前相度夷城地勢……
  4. ^ 乾隆《海澄縣志·第十二卷·人物 列傳》:洪應斗,初補郡諸生,習騎射通兵法,天啟壬戌武進士,授福建水標把總。丁卯海寇縱橫,應斗帥所部舟師南援,時副總兵陳希範駐師銅山,應斗屬焉,賊舸將至,希範日恣酣飲,有傳警者輒笞之。應斗告以當為備,不聽,賊果乘風直下縱火焚舟,我舟掛帆不及,眾逃遯或赴水,應斗率所部獨迎敵賊艘環之,應斗手刃數十人,度終不得出,乃抱巨銃自沉死,希範既跳身以免,反誣應斗敗逃,給事中顏繼祖具疏請䘏以慰忠魂。
  5. ^ 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卷五:(崇禎元年正月)己丑時閩寇鄭芝龍猖獗,海上閩人多言閩帥俞咨皋實致之。於是工科給事中顏継祖疏紏咨皋並副將陳希范,兼為死難把搃洪應斗請恤,言銅陵之戰應斗忿不顧身手刄賊級數十顆,賊以火攻應斗,應斗還舉以攻賊,希范揚帆遠遁,降將楊六、楊七坐視不救,應斗自知不免,抱銅銃自溺於海,賊鈎其屍而寸斬之,希范既以自免,猶誣應斗以不死,將誰欺乎?

參考文獻

  • 嘉慶《漳州府志》·卷三十九·人物四
  • 乾隆《海澄縣志》·第九卷·人物 選舉
  • 乾隆《海澄縣志》·第十二卷·人物 列傳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四十七(梁本)
  • 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