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祐瀛(1814年—1887年)[1],字桂樵直隸天津府天津縣人。清朝政治人物,軍機大臣,同治帝顧命八大臣之一

焦祐瀛
大清太僕寺卿軍機大臣
籍貫直隸省天津府天津縣
族裔漢族
字號桂樵
出生1814
逝世1887
出身
  • 道光十九年(1839年)己亥科舉人
經歷

經歷

道光十九年(1839年)己亥科舉人。考取內閣中書。充軍機章京,累遷光祿寺少卿咸豐十年(1860年),奉命赴天津、靜海諸縣治團練。召回,跟隨咸豐帝熱河。十月二十八日(1860年12月10日),命在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焦祐瀛尤其媚事肅順等人,咸豐朝諸類詔旨,多出於焦祐瀛之手,在當時受矚目。

咸豐十一年(1861年)七月,咸豐帝駕崩後與肅順載垣端華等同受顧命,為顧命八大臣。八月,遷太僕寺卿祺祥之變後,與穆廕匡源杜翰皆罷直軍機,議罪,兩宮太后下詔:「載垣等人竊奪政權,穆廕等人不能力爭,都是屬於枉顧聖恩,怠忽職守。穆蔭任軍機大臣上行走一職時間最久,職位也最大,違法情節最重。親王、大臣擬定將穆蔭革職發配新疆效力贖罪,罪有應得,只是載垣氣焰囂張,官威最大,你們受到載桓的箝制,都難以與戴垣抗衡,因此不能振作發揮,情有可原,穆廕馬上革職,加恩改為『發往軍臺效力』。匡源、杜翰、焦佑瀛三人都革職,不必發配邊疆了。」[2]

註解

  1. ^ 王皓. 从焦佑瀛到焦菊隐. [2019-02-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18). 
  2. ^ 「穆廕等於載垣等竊奪政柄,不能力爭,均屬辜恩溺職。穆廕在軍機大臣上行走最久,班次在前,情節尤重。王、大臣等擬請將穆廕革職發往新疆效力贖罪,咎有應得。惟以載垣等凶焰方張,受其箝制,均有難與爭衡之勢,其不能振作,尚有可原,著即革職,加恩改發軍台效力贖罪。匡源、杜翰、焦祐瀛皆革職,免其遣戍。」

後代

顧命八大臣
怡親王載垣
鄭親王端華
戶部尚書肅順
額駙景壽
兵部尚書穆蔭
吏部左侍郎匡源
禮部右侍郎杜翰
太僕寺少卿焦祐瀛

延伸閱讀

[]

 清史稿·卷387》,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文獻

  • 清史稿》列傳一百七十四
  • 《清史館傳稿》7916號
  • 《焦氏家乘》焦祐瀛自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