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震南
王震南(1892年—1963年),中華民國軍事要人,陸軍中將軍銜。浙江奉化人。
王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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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 | |
字 | 子沛 |
別名 | 王良漢 |
出生 | 1892年9月15日 |
逝世 | 1963年(70—71歲) |
生平
大清光緒十八年壬辰七月十一日(1892年9月15日),生於浙江省寧波府奉化縣(今寧波市奉化區)[1]。父親王賢甲,又名王雲梯[1]。王賢甲是蔣中正生母王采玉之堂兄,遂是蔣的堂舅。家中有兄弟六人,王震南是幼子,譜名良漢,別字子沛[1]。是蔣中正的表弟,比蔣小五歲,與蔣也曾是同校同學[1]。
早年赴杭州求學,以優異成績畢業於浙江省立法政學堂[1]。曾用學名王漢傑和王子沛等[1]。畢業後,曾在嵊縣(今屬紹興市)縣政府擔任書記官[1]。
1924年1月24日,孫中山任命蔣中正為黃埔軍校校長,蔣遂召王赴廣州,幫助黃埔軍校的籌建工作[1]。王遂開始了追隨蔣的軍政生涯。
履歷
1924年6月16日黃埔軍校開學,被任命為黃埔軍校軍監[2]:111。王震南赴廣州,出任黃埔軍校政治部軍法處軍法官[1]。曾任國民革命軍第一軍政治部軍法官,廣州衛戍司令部軍上校法官。北伐戰爭時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少將軍法處長[2]:111。又任陸海空軍總司令部少將軍法官。南京政府成立後任軍政部軍法司中將司長[2]:111。1936年7月,正式授予陸軍少將軍銜。國民政府遷往陪都重慶後,任軍政部軍法司司長,兼任軍法審判組長[1]。1941年[1],曾任第三戰區中將軍法執行監[2]:111。1946年,出任徐州綏靖公署軍法處長,不久後出任陸軍總司令部軍法處長。
抗日戰爭勝利後,依國際慣例成立軍事刑事法庭,專門審判戰犯。軍政部亦成立軍法總監東南分監上海特種刑事法庭,專門審判日本侵華戰爭期間的日本戰犯和中國漢奸,王震南出任庭長[1]。
舞女哭刑庭
1947年,有轟動一時的「上海舞潮案」,王擔任法庭庭長。1947年春,上海市政府整頓娛樂業,頒令關閉全上海營業舞廳。上海舞廳舞女頓時失業,人數高達數萬,遂上街遊行鬧事。上海市警察局抓捕了一些遊街鬧事的舞女,交付上海特種刑事法庭審判。審理時,上海幾萬舞女,把上海特種刑事法庭圍得水泄不通,法庭內外舞女們哭聲一片。王遂宣佈休庭,此事不了了之,上海各大媒體報紙戲稱「舞女哭刑庭」。[1]
離開大陸
抗日戰爭期間,王的父親逝世,暫厝奉化。抗日戰爭勝利以後,1948年秋,王回奉化安葬暫厝的父親。[1]
家庭
遺蹟
參考連結
-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責任編輯:陳禮明. 中将军法司长王震南. 奉化新聞網. 2006-05-27 [2013-01-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2-15) (中文(簡體)).
- ^ 2.0 2.1 2.2 2.3 呂芳上策劃,王奇生、汪朝光、邵銘煌、林桶法、金以林、黃道炫、楊維真、劉維開、羅敏著. 《蔣介石的親情、友情與愛情》. 台北市: 時報文化. 2011-03-18.
- ^ 現在讀書頻道. 第三节. 《蔣介石(1887-1975圖傳)》. [2013年1月31日] (中文(簡體)).[永久失效連結]
- ^ 資料提供:奉化市文保所. 奉化复查蒋介石表兄王震南旧居. 寧波市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 2009-07-15 [2013年1月3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中文(簡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