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親
相親(粵語:相睼,上海話:看人,溫州話:踏親,閩北語:覷親)是一種旨在求偶的交際活動,常見於東亞、東南亞以及各國的亞裔社區,通常指被認爲可能相戀或結婚的二人,由親友或媒人介紹並互相見面交流,以求確立戀愛或婚姻關係,有時與其他配對的相親同時或交替進行,以往局限於異性之間。適婚年齡人士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難以認識合適的對象,為求儘快找到對象,主動或被迫地相親。相親結果不一,可能是先友後婚,或者立即成婚,也可能是無疾而終。
漢魏六朝時期:擇婿禮俗十分盛行。史書開始載有擇婿之事,漢高祖劉邦即是呂雉父親呂公親自挑選的女婿。
宋代:相親習俗進一步發展。《夢梁錄》中記載:「然後男家擇日備酒禮詣女家,或借園圃,或湖舫內,兩親相見,謂之相親。」這裏的「相親」主要是指男女雙方的父母見面,並沒有明確指出是否讓男女本人見面。但也有一些記載表明,宋代時男女雙方也有機會在媒人的安排下相見。
樣式
通常以外出吃飯為主要形式,例如到酒樓飲茶、進食或者西餐廳進餐等,此外相親地點還有公園、教堂等公眾地方。有些是由家人、親戚、朋友介紹,有些是通過婚姻介紹所找尋符合指定條件的對象。現代相親也有簡單直接的樣式,有如以多對多形式為主的集體配對約會,即聯誼。不少人喜愛以一次相親認識幾位對象,可以省時而快速地篩選對象。所以現多有以婚友社名義舉辦大型相親聯誼的活動。
缺點
相親適合想於短時間內結婚的人士。不過由於缺乏較長時間的交往,只憑短時間的交談產生的感覺,而決定是否相戀,此種選擇往往草率,未必足以產生愛情,雙方亦可能不夠了解就結婚,婚後不久感情就產生裂痕,甚至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