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廷舉(?—?),字汝賢,號王台[1]湖廣辰州府盧溪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湖廣鄉試舉人,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進士,戶部觀政,三十三年授行人司行人,捐貲建楚辰會館於京師。四十年升戶部主事,管下糧廳,本年降[2],四十一年補滎陽知縣,四十三年升南都察院經歷,四十六年升南京主事,四十七年升雲南司郎中。天啟元年(1621年)升梧州知府,二年升福建鹽運使[3],五年考察免。值苗警,散家財募兵御之,城賴以完。

參考文獻

  1. ^ 《萬曆三十二年甲辰科進士履歷便覽》:石廷舉,王台,丙寅四月十二日,甲午科,戶部政,乙巳授行人,壬子升戶部主事,管下糧廳,本年降,癸丑補滎陽知縣,乙卯升南都察院經歷,戊午升南口部主事,己未升雲南司郎中,辛酉升梧州知府,壬戌升福建運使,乙丑考察。
  2.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百二》:萬曆四十年閏十一月乙亥,允吏部覆參戶部主事萬時俊冠帶閒住,員外任國禎降三級,主事石廷舉降二級,洪啟聰降一級,各調外任用。國禎管崇文門稅課,廷舉管下糧廳,為御史龍遇奇參其貪鄙,巡倉御史耿鳴雷因參啟聰在北新倉久有穢聲,廷舉代署,復踵前轍,於是尚書孫瑋並劾之。
  3.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二十九》:天啟二年十二月,升湖廣按察使馬諫為雲南布政使司右布政,廣西梧州府知府石廷舉為福建運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