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縣事件
磁縣事件(又稱二九事件)是1968年早春,在中國河北省邯鄲地區磁縣縣城內的,中國人民解放軍介入武鬥,與造反派展開槍戰,造成嚴重傷亡的事件[1]。
當時磁縣兩派群眾組織武鬥,影響京廣鐵路暢通。北京軍區代司令員鄭維山調派駐石家莊的63軍某團、武漢軍區駐洛陽的1軍某團前往磁縣,試圖平息武鬥。2月9日,解放軍進入磁縣縣城。解放軍奉命執行任務時,造反派率先開槍,解放軍反擊[1]。58人死亡(其中解放軍戰士18人),數百人致殘,600多人被捕,9人被判死刑,80多萬斤糧食、十多萬斤皮棉被焚,經濟損失達37萬元人民幣。
1971年9月,有關部門對「磁縣事件」中在押的48人予以平反,並當場釋放,銷毀在押中的所整檔案。1975年8月28日,邯鄲地委在肥鄉縣辦「磁縣事件」和「清隊」擴大化學習班,「磁縣事件」的參與者,無論屬於「縣總」和「紅總」,均作為受害者平反。1978年9月29日再次平反。[1]
註釋
參考資料
- 朱金玲主編《邯鄲地區大事記1949-1986》第347頁
- 張建華主編《邯鄲辭典》北京:科學普及出版社1996年第32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