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個五年計劃 (中國)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个五年计划(1981-1985年)

第六個五年計劃(亦稱「六五」計劃)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制定的從1980年到1985年底發展國民經濟的計劃,為什麼「改革開放」後推出首個經濟規劃。這時期的公共工程陸續落成,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文革導致的落後,並在思想上邁出了巨大的一步,在深圳等地設立了經濟特區,並引進外國資本與技術。1975年國務院草擬了《1976~1985年發展國民經濟的十年規劃綱要》包含五五和六五計劃的草案興建120個大型項目等,1982年12月全國人大五屆五次會議正式批准六五計劃。

中華人民共和國
六五計劃
全稱第六個五年計劃
起始年份1980年
結束年份1985年
經濟指標
GDP年平均
實際增長率
10.3%
工農業總產值
增長率
11%
起始年份
名義GDP
454 562 百萬元
結束年份
名義GDP
901 604 百萬元
黃河三門峽水壩完工
深圳經濟特區起飛

目標

  • 工農業生產總值,計劃年均增長4%,在執行中爭取達到5%。
  • 厚植科研實力,也促成了日後的863計劃
  • 加強國防建設和國防工業建設。
  • 嚴格控制人口增長,妥善安排城鎮勞動力的就業。

成果

  • 中國出口額在世界排名由1980年的第28名上升到1984年的第10名。
  • 工農業總產值平均每年增長11%,國民生產總值1985年達到7780億元。
  • 鋼產量增長26.1%,原油產量增長17.9%,煤炭產量增長37.1%,發電量增長35.8%。
  • 糧食產量年均增長21.4%,棉花增長92.8%。[1]

參考文獻

  1. ^ 鄧小平經濟學. 1997,張龍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