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塔蘭瑞典語Götaland)是瑞典三個地區之中,位處最南的一個,由10個舊省組成。

約塔蘭位置圖

約塔蘭曾經由小王國組成,他們的居民在古挪威語中被稱為高塔爾(Gautar)。然而,這個詞主要指現代西約特蘭的族群。人們一致認為,這些人與英國民族史詩《貝奧武夫》中英雄貝奧武夫所屬的耶阿特人(Geats)相同。

當約塔蘭的一些省份逐漸與斯韋阿蘭的省份在政治上交織在一起時,瑞典的現代國家開始形成。這一過程至少可以追溯到11世紀,並將持續數百年。現代約特蘭的其他地區在當時要麼是丹麥人,要麼是挪威人。斯莫蘭海岸上有歷史上重要的城市卡爾馬,人口稀少,波羅的海島嶼哥得蘭島的地位在中世紀各不相同。布胡斯在17世紀從挪威人消失後瑞典化,大約與丹麥將斯科訥哈蘭布萊金厄割讓給瑞典的時間相同。

名稱

 
約塔蘭的歷史紋章

最早可能提到高塔爾(götar)的是2世紀的地理學家托勒密,他提到了Goutai(希臘語為Γούται)。後來,盎格魯-撒克遜史詩《貝奧武夫》(8–11世紀)的部分背景設定在Gēatas。挪威和冰島的資料來源有時只將Gautar用於西約特蘭,但有時將其作為西約特蘭和東約特蘭的共同種族術語[1]。西約特蘭在中世紀的冰島語挪威語中以Gautland(Götlan)的形式出現,這種形式在詞源上與約塔蘭(Götaland)並不相同。

Götaland(約塔蘭)這個名字在15世紀取代了舊的Götland(約特蘭),這可能是為了將其所代表的更廣闊的地區與西約特蘭的傳統心臟地帶區分開來[2]。Götaland這個名字最初可能只指西約特蘭和東約特蘭,但後來擴展到了鄰近的地區。Götaland這個名字可能是複數結構,意思是「Geat人(耶阿特人)的土地」,其中Göta-是民族名稱Göt(Geat)的屬格複數。博·庸森·格里普(Bo Jonsson Grip)在1384年的遺囑中指出了中性名詞-land是複數而不是單數名詞的解釋,他在遺囑中表示,他將Swerige(即瑞典斯韋阿蘭)、Österlandom(芬蘭)和Göthalandom的財產捐贈給修道院。這裏Götaland出現在複數形式的與格中。

 
十二世紀的斯堪的納維亞,藍色地區代表約塔蘭,當時還包括了韋姆蘭

歷史

西約特蘭和東約特蘭曾經是敵對的王國,它們構成了約塔蘭的本體。然而,耶阿特國王屬於北歐神話的範疇。西約特蘭和東約特蘭都有大片農業區。隨着人們的定居,村莊和城鎮的發展,人口增長最快。約塔河是歐洲第三大湖維納恩湖的排水口。在河口(17世紀早期哥德堡出現的地方),西約特蘭的人口有權到達卡特加特海峽。除此之外,約塔河的河口是挪威丹麥王國的邊界。

耶阿特蘭是中世紀詩歌《貝奧武夫》中的英雄所居住的地方。

直到中世紀晚期,約塔蘭才開始被視為瑞典的一部分。在古挪威語和古英語中,高特蘭/耶阿特蘭仍然被視為一個獨立於瑞典的國家。例如,在Sögubrot af Nokkrum一書中,斯韋阿蘭和東約特蘭之間的科爾莫爾登(Kolmården)被描述為瑞典和東約特蘭之間的邊界(…Kolmerkr,er skilr Svíþjóabl ok Eystra Gautland…),而在赫瓦拉爾薩迦中,老英格國王通過東約特蘭(Ingi konungr fór meğhir Sína ok sveit nokkura ok hafğI lítinn her. Hann reiğaustr um Smáland okíeystra Gautland ok sváísvíþjóğ.)1384年,博·庸森在遺囑中表示,他的王國由瑞典(Swerige,即斯韋阿蘭)、奧斯特蘭(Österland,即芬蘭)和約塔蘭(Götaland,截至1384年邊界)組成。

南部的小國——芬維登、金德、莫雷、紐頓、休斯特、特維塔、維倫德和於德勒——被合併為斯莫蘭(字面意思是:「小領土」)。斯莫蘭海岸外是厄蘭島,厄蘭島成為一個獨立的省。西北的達爾成為達爾斯蘭

在中世紀斯堪的納維亞(12-15世紀),斯莫蘭、厄蘭和達爾斯蘭已經被視為屬於約塔蘭的土地。

斯莫蘭充滿了深厚的針葉林,尤其是在南部,與西約特蘭和東約特蘭的農業區相比,對約塔蘭的重要性較小。但在波羅的海沿岸,坐落着重要的城鎮卡爾馬。1397年,卡爾馬聯盟卡爾馬城堡宣佈成立,這是瑞典、丹麥和挪威三國在一位國王(或最初的一位女王)的領導下的個人聯盟,因為女王瑪格麗特一世成為了這個斯堪的納維亞國家中有史以來最大的國家的第一位君主[3]

 
卡爾馬聯盟的誕生地——卡爾馬城堡

在《羅斯基勒條約》(1658年)中,丹麥-挪威王國將丹麥的布萊金厄哈蘭斯科訥和挪威的布胡斯割讓給瑞典。從那時起,這些省份被視為戈塔蘭的一部分。

哥得蘭島多次改變了瑞典和丹麥之間的效忠關係。儘管該島可能被認為與斯韋阿蘭有着更緊密的聯繫,但它被視為約塔蘭的一部分。

韋姆蘭最初屬於約塔上訴法院,但在19世紀初的一段時間內,該省變為斯韋阿蘭上訴法院的一部分。

分省

如今,戈塔蘭本身沒有行政職能,因此是一個非官方實體,但它通常被認為是瑞典三塊土地或部分土地之一。它由十個省組成,大致以最初由約塔上訴法院(成立於1634年)管轄的地區為基礎,1658-79年增加了斯科訥、哥得蘭和布胡斯:

  • 1. 布萊金厄
  • 2. 布胡斯
  • 3. 達爾斯蘭
  • 4. 哥得蘭
  • 5. 哈蘭
  • 6. 斯科訥
  • 7. 斯莫蘭
  • 8. 西約特蘭
  • 9. 奧蘭
  • 10. 東約特蘭

在行政上,瑞典不分省(landskap/province),而是分省(Län/County)。雖然約特蘭是根據歷史省份而非現代省份來定義的,但它大致包括現代的布萊金厄省哥得蘭省哈蘭省延雪平省卡爾馬省克魯努貝里省東約特蘭省斯科訥省西約特蘭省

參考資料

  1. ^ Stål, Harry (1976年), Ortnamn och ortnamnsforskning, Uppsala(地名和地名研究,烏普薩拉): Almquist & Wiksell, 130頁
  2. ^ "Götaland", Nordisk familjebok, 1909年
  3. ^ Harald Gustafsson,「一個失敗的國家?」《斯堪的納維亞歷史雜誌》(2006)32#3,第205–220頁。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