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璟(1432年—1503年),字明仲,江西泰和人。明朝政治人物。

羅璟

大明南京國子監祭酒
籍貫 江西泰和縣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明仲
出生 宣德七年(1432年)
江西泰和縣
逝世 弘治十六年(1503年)
地點不詳
出身
  • 天順八年甲申科進士及第

生平

羅璟為天順八年(1464年)一甲第三名進士(探花),授翰林院編修,升修撰,預修《宋元通鑒綱目》,累官洗馬孝宗尚為太子時,羅璟授其讀書,因母喪歸里[1]

羅璟與尚書尹旻子侍講尹龍為姻親,因尹旻得罪,被指為同黨,外調南京禮部員外郎。孝宗即位後,經王恕等推薦,授福建提學副使。弘治五年(1492年),召為南京國子監祭酒。弘治十六年卒。《明史》有傳。[2]

著作

編《五經旁註》、《周易程朱異同》。

註釋

  1. ^ 《福州府志》(卷四十二):羅璟,字明仲,泰和人。天順甲辰進士及第第三人。以司經局洗馬調南京禮部員外郎,遷福建提學副使。政尚寬簡,待諸生有恩。程試外,恆以義理為教,編《五經旁註》、《周易程朱異同》。尋召為南京祭酒。
  2. ^ 《明史·列傳第四十》:羅璟,字明仲,泰和人。天順末,進士及第。授編修,進修撰。預修《宋元通鑑綱目》。累官洗馬。孝宗為太子,簡侍講讀。母喪歸。璟與尚書尹旻子侍講龍同娶於孔氏。旻得罪,李孜省指璟為旻黨,調南京禮部員外郎。孝宗嗣位,王恕等言璟才,乃授福建提學副使。弘治五年召為南京祭酒。久之,卒。

參考文獻

  • (清)張廷玉等, 《明史》, 中華書局點校本。